开福寺路(芙蓉路-东风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开福寺路(芙蓉路-东风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长沙市开福寺路(芙蓉路-东风路)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沙市开福寺路(芙蓉路-东风路)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长发改[2014]274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长沙城投铁路站场迁建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寺路(芙蓉路-东风路)工程设计;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市开福区,西起芙蓉路,东至东风路,道路长约550米;
3、项目概况:本路段为城市次干道,规划路幅宽度26米,设计车速为40KM/H,双向4车道;工程估算投资额约2000万元(最终以可研批复的投资额进行限额设计);
4、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5、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审查配合)、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管线综合、交通安全设施、绿化、路灯等;
6、设计周期: 2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2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
2.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与桥梁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 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5月至2014年7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设计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提供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市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丧失商业信誉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 29 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简写:开福寺路设计)。
八、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9 月 2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九、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人是否中标,都不给予投标费用补偿。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 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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