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防城港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制图服务 招标公告

《2021年防城港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制图服务 招标公告

《2021年防城港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 制图服务询价公告
2022-04-08 15:45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1年防城港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制图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防城港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制图服务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采购方式

询价方式。

四、服务范围及内容

(一)编辑制作《2021年防城港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插图30幅,尺寸为32开。

(二)基本要求:主要表示县级及以上行政驻地;县级及以上行政界线;水域(有名称的河流全部表示,其他次要河流选择表示,水库);采购方需要表示的专题要素及统计图表。

(三)地图整饰要素:图名;图例,地图资料说明,以及图内各种文字、数字注记等;填充颜色:各地级市用不同颜色。

(四)地图开幅:32开(135mm*110mm)。

(五)该地图编制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地图测绘编制的有关规定。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地图进行调整修改。

(六)2022年5月20日前出具jpg图片格式和纸质版制图成果。

(七)《2021年防城港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30幅地图名称:

1、环境空气点位示意图

2、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及污染物分担率分布图

3、二氧化硫变化趋势图

4、氮氧化物变化趋势图

5、可吸入颗粒物变化趋势图

6、细颗粒物变化趋势图

7、一氧化碳变化趋势图

8、臭氧变化趋势图

9、降水监测点位示意图

10、降水频率空间变化图

11、地表水监测点位示意图

12、水质指数及污染物分担率分布图

13、2021年不同流域高锰酸盐指数时空变化趋势图

14、不同流域氨氮变化趋势图

15、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点位示意图

16、防城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

17、防城港市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变化趋势图

18、防城港市近岸海水中各类污染物指数变化趋势

19、防城港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图

20、防城港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图

21、防城港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图

22、防城港市区域、道路交通、功能区环境噪声变化趋势图

23、防城港市道路交通噪声变化趋势图

24、防城港市生态环境质量空间分布

25、防城港市县域生态环境状况分布示意图

26、土壤监测点位示意图

27、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

28、辐射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图

29、防城港市城镇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变化趋势图

30、防城港市城镇农业水污染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变化趋势图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测绘资质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

(三)为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有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制图服务经验,报价时可上传相关业绩材料备查。

七、成交规则

最低价成交法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八、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服务工作成果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采购方一次性向中标方支付项目经费。中标方收到采购方项目款后,7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采购方。

九、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一份。于2022年4月15日前提交或邮寄至我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万鹤路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511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十、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培锦;联系电话0770-*******135*****771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项目不得分包及转包,否则一律无效。

(二)开展供应商资格审查时,如有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制图服务经验备查材料的多于3家的,则其它无经验的供应商则资格审查全部不通过。

(三)报价单为必含材料,否则一律不审查不通过。

(四)保密规定:中标方不得将采购方任何文字资料、地图数据透露给无权获得的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如有违反并造成采购方损失的,采购方将追究中标方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中标方应按照双方约定,按期完成地图制作及质量检查,并协助采购方取得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地图审图号。延期完成或未达到制作质量的,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中止合同的继续履行。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1年防城港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制图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防城港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制图服务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采购方式

询价方式。

四、服务范围及内容

(一)编辑制作《2021年防城港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插图30幅,尺寸为32开。

(二)基本要求:主要表示县级及以上行政驻地;县级及以上行政界线;水域(有名称的河流全部表示,其他次要河流选择表示,水库);采购方需要表示的专题要素及统计图表。

(三)地图整饰要素:图名;图例,地图资料说明,以及图内各种文字、数字注记等;填充颜色:各地级市用不同颜色。

(四)地图开幅:32开(135mm*110mm)。

(五)该地图编制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地图测绘编制的有关规定。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地图进行调整修改。

(六)2022年5月20日前出具jpg图片格式和纸质版制图成果。

(七)《2021年防城港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30幅地图名称:

1、环境空气点位示意图

2、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及污染物分担率分布图

3、二氧化硫变化趋势图

4、氮氧化物变化趋势图

5、可吸入颗粒物变化趋势图

6、细颗粒物变化趋势图

7、一氧化碳变化趋势图

8、臭氧变化趋势图

9、降水监测点位示意图

10、降水频率空间变化图

11、地表水监测点位示意图

12、水质指数及污染物分担率分布图

13、2021年不同流域高锰酸盐指数时空变化趋势图

14、不同流域氨氮变化趋势图

15、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点位示意图

16、防城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

17、防城港市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变化趋势图

18、防城港市近岸海水中各类污染物指数变化趋势

19、防城港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图

20、防城港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图

21、防城港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图

22、防城港市区域、道路交通、功能区环境噪声变化趋势图

23、防城港市道路交通噪声变化趋势图

24、防城港市生态环境质量空间分布

25、防城港市县域生态环境状况分布示意图

26、土壤监测点位示意图

27、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

28、辐射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图

29、防城港市城镇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变化趋势图

30、防城港市城镇农业水污染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变化趋势图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测绘资质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

(三)为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有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制图服务经验,报价时可上传相关业绩材料备查。

七、成交规则

最低价成交法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八、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服务工作成果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采购方一次性向中标方支付项目经费。中标方收到采购方项目款后,7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采购方。

九、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一份。于2022年4月15日前提交或邮寄至我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万鹤路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511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十、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培锦;联系电话0770-*******135*****771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项目不得分包及转包,否则一律无效。

(二)开展供应商资格审查时,如有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制图服务经验备查材料的多于3家的,则其它无经验的供应商则资格审查全部不通过。

(三)报价单为必含材料,否则一律不审查不通过。

(四)保密规定:中标方不得将采购方任何文字资料、地图数据透露给无权获得的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如有违反并造成采购方损失的,采购方将追究中标方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中标方应按照双方约定,按期完成地图制作及质量检查,并协助采购方取得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地图审图号。延期完成或未达到制作质量的,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中止合同的继续履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质量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