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二期)招标公告
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二期)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项目)
1.采购人名称: 天津市公安局信息通信处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二期)项目
3.采购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是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建设一期建设的基础上,增加社会企事业、党政军机关两条链路核心设备的备份,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运维管理功能,建设边界接入平台公网信息采集链路。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4.采购项目说明:
2010年开始天津市公安局按照《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试行)》要求,先后建设了社会企事业、党政军机关、公安网视频接入3条链路。随着社会信息采集交换数据量不断增长,对社会信息采集时效性及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社会企事业、党政军机关之间的数据交换可靠性需求愈发强烈,现有数据交换链路存在单点故障导致业务中断的风险。
2013年初,天津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指导意见》完成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的建设并成功上线运行。随着市局各警种对社会信息的需求不断增加,市局在对社会信息采集加大工作力度,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的运行维护存在一定的压力。
2013年1月,公安系统全国厅局长会议上,郭声琨部长提出,“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尽可能将公安业务开展到公网上来,实现以“便民、利民、惠民”打造“网络民生警务”为目标的网上警局平台。根据2013年公安部《公安信息网边界接入平台公网信息采集规范》建设公网信息采集链路,实现对互联网信息采集及打造“网络民生警务”的目的。同时,在社会信息采集过程中存在大量互联网数据,公安研判系统对大量互联网数据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建设应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公科信[2012]19号)要求,为确保项目建设的延续性、兼容性及运行维护统一性,特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由原边界接入平台(合同编号TGPC-2010-A-0341-1)及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合同编号TGPC-2012-A-1095)承建单位北京天行网安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项目建设工作。
6.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单一供应商名称:北京天行网安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硅谷亮城2A座2层
7.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此项不限制专业人员人数及工作单位,但专业人员应至少为项目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专家意见:
本项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承建单位北京天行网安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有着丰富经验,类似项目业绩较多,服务及时,能够确保二期项目建设与现有一期平台功能、性能等方面的延续、兼容及运行维护的统一。
冯建平 华北计算机研究所 高级工程师
8.公示的期限: 2014年9月1日-9月5日
9.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天津市公安局信息通信处 卢明138*****99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综合部 ********
财政部门单位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天津市财政局采购处魏鹏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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