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提取仪第二次招标公告
核酸提取仪第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核酸提取仪 | 1 | 套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
2、资质要求:
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② 谈判方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 谈判方所投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④ 谈判方不是所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商的,必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销售许可证书或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需明晰且所有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
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⑥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购买标书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最新年审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购买标书时间:2014年8月29日起至2014年9月4日,每个工作日8:30-12:00时,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5、购买标书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2楼。
6、标书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如需邮寄,国内邮费另加6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7、谈判截止时间:2014年9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8、谈判时间:2014年9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9、谈判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2楼评标室。
10、其他要求:
① 谈判方应对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② 在出售谈判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谈判文件。
③ 本谈判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所有。
采购文件编制人:曾旭明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3—*******
传 真:075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2楼
公司网址: http://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梅州梅园支行
名 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账 号:********141*****0583
采购单位:梅州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梅州市梅新路12号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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