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和谐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新城和谐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建昌县城建局 招标代理机构:建昌县工程建设]
招标代码:********070395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昌县新城和谐广场工程已由建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2014]1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由县财力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昌县新城和谐广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北侧
2.2工程规模:景观工程32094.5平方米、广场装饰面积10476.3平方米、园路装饰面积4226.2平方米、草坪面积7941.2平方米。
2.3投资概算:1200万元。
2.4工期:2014年9月27日开工至2014年11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64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
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三级项目经理;(5)各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6)开标时,投标单位需要提供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报告概述”并且在有效期(一年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9日至2014年9月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项目经理证(建造师证书或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6)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单(由市信用中心出具)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可在葫芦岛金城信用办理)。持以上要求原件到建昌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8万元,需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9日至2014年9月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到建昌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9月23日上午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建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昌县城建局
地 址:建昌县河东新区
联系人: 张学民
电 话: 137*****569
招标代理机构:建昌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铁成
地址:建昌县朝阳路府兴街馨苑花园47-15号
电话:****-*******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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