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重点污染源企业监控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金湖重点污染源企业监控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淮安分公司“金湖重点污染源企业监控系统建设”售前选型比选公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金湖重点污染源企业监控系统建设”售前选型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现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本次比选将决定淮安移动在此项目唯一合作方),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金湖重点污染源企业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售前预选型。
2、项目内容
金湖环保局重点污染企业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二)比选人的资格要求:
参与本次比选的供应商资质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营标的物的相关资质;被比选人在项目管理上必须有可靠的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
2、被比选人具有完成本比选项目的技术力量、财务能力,并且信誉良好。
3、被比选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招比选廉政规定。
4、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承担比选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不管比选结果如何,被比选人都应自行承担在比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5、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摄像机、存储服务器、高清解码器)授权书及三年免费质保服务函。(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后装订入响应文件,授权书及三年免费质保服务函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审查),否则做废标处理。
6、被比选人所投产品必须能够与江苏移动“千里眼”平台相兼容。
7、被比选人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发票。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中国移动江苏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有权对比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比选单位,其应答文件将被作废。
(三)公告时限:
本次比选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9月4日15时30分(以邮戳为准)。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制作比选应答文件,于9月4日15时30分前将比选应答文件递送或邮寄至中国移动江苏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淮安市北京东路38-2号)集团部刘晓强(158*****600),邮编:223000。
项目联系人:刘晓强 158*****600 /朱毅成 159*****686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

2014年08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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