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闽粤界)至潮州古巷公路TJ1标段(先行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东山(闽粤界)至潮州古巷公路TJ1标段(先行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东省东山(闽粤界)至潮州古巷公路

广东省东山(闽粤界)至潮州古巷公路

TJ1 标段(先行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东省东山(闽粤界)至潮州古巷公路项目(下称“本项目”)为政府还贷项目并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TJ1标段(K0+000~K5+480) 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推荐方案路线全长64.451km,设特大桥3968.3m/3座、大桥14980.3/41座、中桥686.8m/10座、小桥44.4m/2座,隧道2504.5m/4座(折合双洞);设东山互通立交、浮山互通立交、意溪互通立交、文祠互通立交、归湖互通立交、古巷互通立交共6处,设天桥11座,项目管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本项目桥梁比例为30.53%,隧道比例为3.89%,桥隧比例为34.42%;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按全线64.48km设置。本项目主线采用100km/h为设计速度,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广东省东山(闽粤界)至潮州古巷公路 (K0+000~K5+480)土建工程,路线总长约5.48km,工程内容主要为设大桥1585.8m/5座,中桥130.0m/2座,无通道桥及天桥;设新屋隧道779m(折合双洞长);本合同段总挖方(不含隧道开挖数量)86.14万m3,弃方(不含临时堆放松土及高液限土)16.46万m3,计划于2014年10月开工建设。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类 1个 标段。具体见附件1。


标段类别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项目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B1

桥梁类

TJ1

K0+000

K5+480

5.48km

灯芯高架桥、新屋大桥、上坑尾大桥、新屋隧道

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且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_ftn1" name="_ftnref1">[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号卡的投标人不予报名。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8 月 30 日至 2014 年 9 月5 日,每日上午 09: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等上述一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 1000 元(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数据盘,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等),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在交纳了5000元的图纸押金后,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纸押金的交款凭证于2014 年 9 月1 日至 2014 年 9 月5 日,每日上午0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到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83号1202室 领取施工设计图纸。

交纳图纸押金的方式和时间要求如下: 投标人于2014 年 8 月 30 日至2014 年 9 月 5 日持现金到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缴纳图纸押金。

投标人在开标后 30天内,归还施工设计图纸,在图纸保持完好(图纸不得有涂改、书写、破损等情况)并全部交还后,招标人将投标人押金全部退回。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4年 9 月 5 日 9:00 时,集中地点: 潮州市潮州宾馆门口;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4年 9 月 5 日 16:00 时,地点:潮州市潮州宾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9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在最新一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被评为AA 级且按要求提交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的施工企业,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签发免资格预审(在有效期内)施工企业,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资质、人员、业绩、财务能力等)的前提下,直接通过资格审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邮 编: 510101

电子邮箱:********@qq.com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37*****130

传 真:***-********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29 日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附录3、附录5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1、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5000 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50000 万元人民币;

4、最近三年至少有两年盈利。


注:1、营运资本是按 201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

2、盈利是以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和财务报表能相互印证为准(不需当年全部完税凭证),完税凭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凭证以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全国统一式样的税收票证或银行出具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为准)。

3、投标人还应提供能反映企业交易信息的复印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满足财务方面的评审要求。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不允许超过三页或以上拼接复印。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成功地独立完成以下类似工程:

(1)路基工程至少 2 个标段,且累计 15 km(含 15 km);

(2)大桥及以上 2 座(含 2 座)。

(3)中隧道及以上 2 座(含 2 座)。


注: 1、近五年指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业绩计算以此期间通过交工验收或未交工一次竣工验收的项目为准。

2、“成功独立完成”指投标人独立完成工程并交工验收,经业主评定合格;或未交工一次性竣工验收经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评定质量为合格。类似项目的质量评定等级和完成时间以验收证书为准;工程规模及数量以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及验收证书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工程规模及数量的,申请人应同时附上业主证明材料。

3、桥梁业绩中,a、特大桥及大桥按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进行划分;b、完成整座桥梁的半幅或整座桥梁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内容达到特大桥或大桥对应技术标准的,按相应标标准一座计算。单座桥梁仅能计一次,只完成整个工程部分分部工程不参与计算业绩。

4、隧道业绩中,a、特长隧道:单座隧道单洞(即左洞加右洞)总长大于6000 米或完成单座隧道的一部分且该部分的单洞累计长度大于6000 米的;b、长隧道:单座隧道单洞(即左洞加右洞)总长大于2000 米且小于等于6000 米,或完成单座隧道的一部分且该部分的单洞累计长度大于2000 米且小于等于6000 米的。c、中隧道:单座隧道单洞(即左洞加右洞)总长大于1000 米且小于等于2000 米,或完成单座隧道的一部分且该部分的单洞累计长度大于1000 米且小于等于2000 米的。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至少 8年工作经验,从事类似工程 6 年和担任项目经理 2 年及以上,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任职资格证书(含临时一级),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项目经理备选人

1

项目总工

1

路桥高级工程师,至少10年工作经验,至少8年从事类似工程和主管技术工作5年以上经验,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项目总工备选人

1


备注:1、上述工作经验以“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的起始间为起计。

2、附录5所要求人员须按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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