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迁建项目

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迁建项目

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迁建项目分散采购委托代理公告

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拟对学院迁建工程进行分散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需委托一家具有政府采购招标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相关事宜,具体要求:

1、中介机构资质为政府采购代理甲级,具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

2、具有相应招标经验,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名时需携带原件核对;

4、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

5、取费标准(一式两份并密封):按百分比报价,实际取费为项目中标金额*百分比;

6、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8月29日至2014年9月4日

7、资料报送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9月4日下午18点止(京时)

8、报送地址: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天山区延安路695号)一楼总务处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雷 139*****108

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

2014年8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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