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商都县公安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平安城市项目安装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平安城市项目安装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商政采工批字(2014)第37号
采购文件编号:商公资交易-政采(2014)-G037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 平安城市项目安装工程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
5、主要设备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具有商都县公安局现有共享平台及整合平台原厂商接入授权承诺书原件;
7、项目所在地网络运营商针对本项目为投标人提供的公安视频监控专网骨干通信链路保障服务承诺函原件;
8、提供车牌识别生产厂家出具的书面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无偿二次开发及提供相应源代码。生产厂家要具有“机动车号牌自动识别系统”自主知识产权,并提供相应证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4年08月30日至2014年09月0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商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商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资格审查时间: 2014年8月30日至9月5日供应商携带本公告第二项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商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进行报名、资审。
2、检察机关出具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09月19日 下午3:30
投标地点: 商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开标时间: 2014年09月19日 下午3:30
开标地点: 商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商都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 : | 商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邮政编码 | : | 013450 |
联系人 | : | 马晓晔 李艳萍 |
联系电话 | : |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采购单位名称:商都县公安局 |
地 址 | : | 商都县公安局 |
邮政编码 | : | 013450 |
联 系 人 | : | 薛志强 |
联系电话 | : | 139*****688 |
商都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