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气象局:长沙市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气象局:长沙市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长沙市本级及内五区、高新区气象灾害调查与评估。

二、相关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0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长政办函〔2020〕54 号);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全国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气函【2020】130号);

三、技术规格

1、气象灾害致灾因子调查收集

地面气象站资料:主要包括1989年以前纸质版气象历史数据信息化处理;区域站建站以来数据长序列基础数据库构建。数据来源于湖南省气象信息中心,均从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化资料中提取。包括长沙市市附近国家气象站和区域自动气象站资料。国家气象站资料主要用于致灾因子阈值确定、灾害风险区划等,涉及暴雨、干旱、高温、低温、大风、冰雹、雪灾、雷电、台风和内涝等10种气象要素及天气现象,可包括:

暴雨:降水量多年均值,历年暴雨日数,不同历时历年最大降水量,暴雨过程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持续时长、累积降水量、平均日降水强度等。

干旱: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持续时间、过程降水量、过程降水距平百分率、平均气温距平、最长连续无降水日数、年降水量、年轻旱日数、年中旱日数、年重旱日数、年特旱日数、年最长连续干旱日数、年最长干旱过程开始时间、年最长干旱过程结束时间、年最长干旱过程强度、年最长干旱过程评估等级;年最强干旱过程开始时间、年最强干旱过程结束时间、年最强干旱过程强度、年最强干旱过程评估等级、年干旱过程总次数、弱干旱过程次数、较强干旱过程次数、强干旱过程次数、特强干旱过程次数。

高温: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平均最高气温、平均最低气温、日较差、风速、相对湿度、过程平均最高气温、过程平均最高气温距平、过程日平均最高气温、过程日平均最低气温、过程日平均气温、单日最高气温、单日最低气温、单日平均气温、单日最低气温出现日期、单日最高气温出现日期、单站最低气温日值、单站最高气温日值、单站最低气温出现日期、单站最高气温出现日期。

低温: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持续时间、最大降温幅度、累计降温幅度、日最低气温、过程最低日平均气温、其他致灾因子、致灾因子统计值。

大风: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持续时间、影响地区、大风分类、风速;不同季节大风占全年比重。

冰雹:降雹日期,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持续时间、降雹时极大风速等。

雪灾: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持续时间、累积降雪量、最大积雪深度、积雪日数、最低气温。

雷电: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发生区域、雷击类型,分月雷灾总数。

台风: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过程最大风速、过程累积雨量、过程最大日雨量等。

内涝:发生地点、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持续时间、内涝情况;逐日、逐小时降水量、过程累计降水量、降水量气候值。

2、气象灾害资料调查与收集

长沙市本级及内五区、高新区全域历史气象灾害资料,一部分来源于湖南省气象信息中心的信息化资料以及气象年、月报表;另一部分来源于地方志、灾害大典、网络信息、文献、与市普查办等开展数据共享等渠道获得灾情数据,收集应急、农业、水利水文、交通、林业等部门的年度技术报告或年度总结,对发生过的暴雨、雪灾、干旱、高温、低温、冰雹、大风、雷电、台风、内涝等气象灾害事件、过程和影响进行调查分析,建立10类气象灾害事件数据库以及建立历史上重大气象灾害典型案例调查事件库。

3、危险性评价

根据不同气象灾害的发生特点,以及前期资料收集情况,开展长沙市本级及内五区、高新区气象灾害的特征调查和致灾孕灾要素分析,评估主要气象灾害的致灾因子危险性等级。

4、成果制作及报告编制

汇集前两阶段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制作相应危险图集,编制相关技术报告。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2022年8月前完成长沙市本级及内五区、高新区灾情数据及承灾体数据的调查,完成灾情上报工作;2022年10月前完成长沙市本级及内五区、高新区10个气象灾种的气象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完成验收工作。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数据成果:暴雨、雪灾、干旱、高温、低温、冰雹、大风、雷电、台风、内涝10类气象灾害的面向不同致灾强度的危险性评估数据库。

2、图件成果:暴雨、干旱、台风、高温、低温、大风、冰雹、雪灾、雷电、内涝的致灾危险性评价图;10类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基于GIS应用图层化开发,面向长沙市本级及内五区、高新区的应急管理、住建、城管等职能管理部门提供共享服务和基础应用。

3、文字报告成果:暴雨、干旱、台风、高温、低温、大风、冰雹、雪灾、雷电、内涝致灾危险性评估报告。

4、制作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科普宣传品:10类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成果进行可视化、图文化制作,结合气象防灾减灾宣传科普需要,分类制作成科普宣传片和图册。

六、验收标准

按全省风险普查进度、及要求进行验收。

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本项目按照一般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项目技术要求及标准

1、风险普查成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政策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

2、技术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气象服务与应用气象、气候与气候变化、天气预报或雷电防御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并具有符合湘气函【2020】170号文件规定的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技术组专家。

项目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市气象局(集中国库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完成验收前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的20%。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风险普查 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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