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海陵分局取证装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海陵分局取证装备招标公告
注:(1)、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
(2)、报价包括配件,运费、税费,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费用,及其它必不可少的材料。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3)、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4)、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收款单位: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工行泰州凤凰支行
(2)、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汇票或者支票的形式在开标时当场递交,不收现金和电汇,不收非投标人出具的汇票或者支票(在本中心有年度保证金的单位可免交)。
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不计利息)。若中标商拒签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责任。若中标商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视情节,用户可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并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开始时间:2014年9 月 9日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 月 9日 09:30
(2)、投标地点: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陵南路306号)4楼开标室(一)402。
十一、报价文件和有效期
报价单位应至少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报价文件:
(1)投标报价表(加盖公章);
(2)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
(3)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情况说明;
(4)报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
(5)本项目的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等。
(6)报价文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由报价单位的授权代表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本次报价文件有效期为30天。
以上报价文件肆份(一正叁副)。请在2014年 9月 9 日09:30之前密封报送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陵南路306号)4楼开标室(一)402。
十二、联系方式: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舒女士 ,联系电话:****-********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联系人:翟先生,联系电话: ****-********
附件:取证装备功能参数
询价文件及附件在本网页左下方下载(下载用户名:“1212”,密码:“1212”)。
下载标书: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取证装备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的委托,就其所需取证装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携带原件备查。 (3)合格的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携带原件备查。 (4)合格的投标人自2013年以来具有三个取证装备销售成功案例。携带合同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设备清单: 设备价格单
三、工程期限: 投标方一旦中标,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全部安装到位,调试合格,实施完毕。 四、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需求: (1)、卖方所提供的硬件设备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和环保要求。卖方对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实行三年以上免费保修,并负责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卖方应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卖方的相关规定办理,保证用户得到原生产厂家完善的现场服务,产品注册的最终用户名称和地址必须与用户实际信息一致。否则用户有权据决验收。 (2)、卖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设备、配件相兼容,如不兼容、不能正常使用或有其他问题,卖方需在不降低档次的前提下无偿提供配件或更换配置。 五、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 (1)、针对本办公设备实行最终验收后3年内免费上门服务维护和保修;故障排除响应时间要求:3*24小时。 (2)、每季度定期检修,提供硬件备品更换、线路检查、系统软件维护更新等全面的维保服务内容,对各项产品(硬件以及软件)提供检查评估报告以供用户参考。 六、验收方式: 使用单位在卖方送货、安装、调试后壹周内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收取发票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报告上须有验收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 七、付款方式: 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经买方验收合格并将发票复印件和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货物验收报告交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审查后向买方收取95%货款,余款在一年后付清。履约保证金在用户首次验收合格后由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退回。 八、货物报价 投标报价表格式如下: 投标报价表 单位公章: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注:(1)、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 (2)、报价包括配件,运费、税费,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费用,及其它必不可少的材料。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3)、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4)、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收款单位: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工行泰州凤凰支行 (2)、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汇票或者支票的形式在开标时当场递交,不收现金和电汇,不收非投标人出具的汇票或者支票(在本中心有年度保证金的单位可免交)。 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不计利息)。若中标商拒签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责任。若中标商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视情节,用户可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并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开始时间:2014年9 月 9日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 月 9日 09:30 (2)、投标地点: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陵南路306号)4楼开标室(一)402。 十一、报价文件和有效期 报价单位应至少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报价文件: (1)投标报价表(加盖公章); (2)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 (3)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情况说明; (4)报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 (5)本项目的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等。 (6)报价文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由报价单位的授权代表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本次报价文件有效期为30天。 以上报价文件肆份(一正叁副)。请在2014年 9月 9 日09:30之前密封报送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陵南路306号)4楼开标室(一)402。 十二、联系方式: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舒女士 ,联系电话:****-********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联系人:翟先生,联系电话: ****-******** 附件:取证装备功能参数 询价文件及附件在本网页左下方下载(下载用户名:“1212”,密码:“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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