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新风恒远十三间房49.5MW风电项目综自后台及生活区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哈密新风恒远十三间房49.5MW风电项目综自后台及生活区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哈密新风恒远十三间房49.5MW风电项目综自后台

及生活区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哈密新风恒远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哈密新风恒远十三间房49.5MW风电项目综自后台及生活区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哈密新风恒远十三间房49.5MW风电项目综自后台及生活区附属设备采购

(2)招标范围:

1、哈密新风恒远十三间房49.5MW风电项目综自后台及电源附属设备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计算监控系统监视维护工作站、三区工作站、风功率预测监视维护工作站、交流电源系统、UPS电源系统、AGC/AVC监视维护工作站、电场端采集软件、服务器端操作系统、数据采集服务器、纵向加密、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及配套的熔纤单元、网线、电源电缆、机柜、32芯光缆等设备材料采购、调试、质保期保修服务等为完成工程整体达到投产目标的所有工作,具体如下:

1.1 设备采购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设备表和技术规范书。

1.2 调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计算监控系统监视维护工作站、三区工作站、风功率预测监视维护工作站、交流电源系统、UPS电源系统、AGC/AVC监视维护工作站、电场端采集软件、服务器端操作系统、数据采集服务器、纵向加密、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清单内设计到的设备调试、软件安装和满足电网公司二次安防的其他工作,包括完成调试和并网前后属于调试方面的消缺和整改工作。

2、哈密新风恒远十三间房49.5MW风电项目油品库预制舱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预制舱、预制式模块化底座、照明、电采暖、通风等设备采购和质保期保修服务等。

2.1 设备采购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设备表和技术规范书。

3、如服务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服务范围。

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催交、运输、保险、功能试验等均由投标人负责(设备必须符合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名录限定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计划供货时间:采购设备计划于2022年5月10日到场,于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具备投入使用条件。

(4)设备交货地点为:项目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拟投标提供产品的型式试验或检测报告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3)近3年有至少10台套自行设计、制造的综自后台供货业绩(须附相应合同关键页),设备质量和技术服务信誉良好。

(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7)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哈密新风恒远发电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2年4月11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2年4月11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有意向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迎宾路支行;账号:991*****2910205,汇款用途注明:招标编号:NER-JT-WZ/*******G。另将单位投标意向函(汇款单位请在投标意向函联系方式内填写接收招标文件的有效E-mail地址)、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代理商授权证明等)、银行汇款凭证、开发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并注明需要增值税发票性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E-mail形式发送至新能源研究院招标中心邮箱:xjnerzb@163.com,招标中心在收到邮件中需要包含的文件内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邮箱。

5、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5月6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5月6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在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开标(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七楼会议室),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http://www.chinabidding. 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xjner.net)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之间的联系以书面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

联系人:于杰

电话:0991-*******

邮箱:xjnerzb@163.com

招标人:哈密新风恒远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大厦5层

联系人:贾文海

电话:09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风电项目 生活 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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