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卫生健康局作为购买主体向乐清市健康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相关服务的事项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作为购买主体向乐清市健康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相关服务的事项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作为购买主体向乐清市健康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相关服务的事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项目名称:乐清市健康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相关服务的事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5
预算金额(元):*********
单位: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公益宣传、公共安全服务、环境治理服务等防疫防控服务政府购买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授权市卫生健康局作为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公益宣传、公共安全服务、环境治理服务等防疫防控服务政府购买服务主体,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承接主体乐清市健康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服务,并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购买服务金额、期限以购买服务协议合同为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乐清市健康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晨曦路111号公共卫生中心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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