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辆重新招标公告
特种车辆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412
日期:2014年9月1日
一.招标条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连浩特机场改扩建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建设,项目审批文号为民航函【2014】464号,项目业主为二连浩特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二连浩特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通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机场特种车辆采购,具体包括: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行李传送带车 1 辆
2 行李传输车 1 辆
3 交直流电源车 1 辆
4 客梯车 1 辆
5 旅客接送车 1 辆
6 机务用车 1 辆
7 Vip接送车 1 辆
计划供货期:自中标通知书生效后90日历天。
3.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合格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依据中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国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00万,代理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0万,民航专用车辆,代理商均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
(2)投标人应提供民航专用车辆的由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书》(仅指在中国境内生产制造的产品)。
(3) 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具有所投标段每种车辆至少5台(含)以上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人应提供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投标人近3年(2011年-至今)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6)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投标人应承担被否决其投标的风险。
5.2投标人必须对各标段整个采购项目投标,只对其中一部分进行投标者,将作为否决其投标处理。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资料送至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10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6.2报名资料包括: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留存),提供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代理商或制造商不得参加投标。
营业执照副本、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货物《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书》、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留存),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23日上午09:00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区。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二连浩特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二连市锡林街0722号
联系电话:150*****992
联系人:佟占军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10室
邮编:100055
联系人:刘铁
电话:***-********
传真:***-********
邮箱:liutie@citc.generte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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