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道树补植工程招标公告

行道树补植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行道树补植工程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4-13 至 2022-04-19
撰写单位: 辽宁鑫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道树补植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行道树补植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行道树补植工程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6,800.00
最高限价(元):486,800.00
采购需求:

对本溪市区内6条道路的行道树进行补植,采购的树种为水曲柳 、栾树、国槐、银杏。

补植数量:385株。

苗木质量:(1)应按工程量清单选择树木品种和规格;(2)苗木要求北方苗木,圃地苗,驯化苗要求在苗圃地驯化年限不低于三年,需要有苗木检疫证,选择根系发达、树干直、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的优质树木;(3)乔木全冠带土球,树冠丰满,分枝均匀(行道树分枝点不低于2.5米),树木通直,土球直径是地径8-10倍,土球高是土球直径的2/3(禁止假土球),新疆杨、银中杨要求裸根、定干高度4.5米,裸根苗根幅要求是地径的8-10倍,胸径规格要达到计划要求的规格(见工程量清单);(4)苗木送达指定地点后,需要接受专业检验,验收合格后签验收单。

       
合同履行期限:22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国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林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单位必须有当地林业局当年下发的苗木检疫证,做到一车一证; 3.必须具有苗圃基地相关证明; 4.投标人报名后,招标单位实地考察苗木基地是否具有真实性,是否具有招标单位所需的供货品种,数量,杜绝倒卖,若发现借用执照(必须是自身或者直系提供证明)取消报名资格; 5、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 //www. 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4月1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5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电子标书递交同时执行,上传的投标文件需和电子U盘或光盘里标书完全一致的版本(以备用,如不一致,以上传线上标书为准),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统一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将“领取采购文件准备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gsyx2019@163.com),后致电进行确认(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邮件及电话确认为准)。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全称】,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领取采购文件准备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注: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上相关证明材料。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
地址: 本溪市平山区东明四路三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鑫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一中街26栋1门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gsyx2019@163.com
开户行: 本溪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鑫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00*****86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159*****975

标签: 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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