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楼外墙保温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高层住宅楼外墙保温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费县平等花园、先农坛社区高层住宅楼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费县温凉河护城河治理改造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现对该工程外墙保温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费县城区。 2.2规模:外墙保温总面积89314.22平方米。 2.3计划工期:45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 详见设计图纸中的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四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费县先农坛社区12#、16#、17#高层住宅楼,外墙保温面积23338.07㎡; 第二标段:费县平等花园3#-6#高层住宅楼,外墙保温面积22565.87㎡; 第三标段:费县先农坛社区6#、7#、11#高层住宅楼,外墙保温面积21714.43㎡。 第四标段:费县平等花园1#、2#高层住宅楼,外墙保温面积21668.8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与本工程规模类似的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5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到费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按标段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请于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5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投标申请人携带《报名受理通知书》,到费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标段,小写:¥40000元/标段,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4年9月11日16:00时,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汇票的方式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费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00127 联系电话:0539—*******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22日下午15:00时前,地点为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9、招标代理费的收取 本工程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约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交纳。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费县温凉河护城河治理改造指挥部 地址:费县和平路4号 邮编:273400 联系人:韩工 电话:159*****009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费县城建综合服务中心 邮编:273400 联系人:葛丽丽 电话:157*****377 电子邮件:lyhygs233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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