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院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

临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院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

检察院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

  • 公告时间:2022-04-12 14:17:00 至 2022-04-15 14:17:00
  • 采购内容与范围:1、特写摄像机;2、全景摄像机;3、摄像机电源;4、认罪认罚同录服务器;5、时间温湿度数码显示单元;6、高保真拾音器;7、24盘位网络存储服务器;8、4T企业级硬盘;9、55寸示证电视;10、审讯终端PC;11、电脑耳麦;12、实物展台;13、激光打印机;14、手动报警按钮;15、声光报警器;16、鹅颈话筒;17、数字功放机;18、数字调音台;19、话筒啸叫抑制器;20、吸顶音箱;21、HDMI视频切换器; 22、电源时序控制器; 23、网络交换机;24、PDU防雷插座;25、设备机柜;26、其他施工辅材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临夏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朱国梁联系电话139*****142
竞价开始时间2022-04-12 14:17:00竞价结束时间2022-04-15 14:17:00
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采购方式竞价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送货地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韩集镇双城开发区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日历日到货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资格及服务要求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3年售后上门服务时限接到报修后24小时
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响应要求7X24小时免费维保质保期3年
竞价资格要求最新一期协议供货商

采购商品

序号商品名称商品品牌商品型号协议供货限价供货时限采购数量详细配置配件
1输入输出设备检察院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天地伟业******.0(元)5(天)1查看配置

协议供货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在竞价时间截至后, 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采购人选择成交供应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按照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提示:协议供货入围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临夏州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22)进行竞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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