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水源地工程环境招标公告

第三水源地工程环境招标公告



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是解决沙湾县城生活(包括居民生活和公共用水)和工业用水的一项重要工程,现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第八条的规定,对拟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公示,通过环保公示的方式收集公众就本项目建设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并在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将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在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计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或减轻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可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
  向公众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包括取水工程、输水工程、第三水厂及配水干管工程(第三水厂至大美沙湾片区联系管)四部分组成。
取水工程布置于拟建红山水库至下游金沟河渠首之间1.5km河道内,主要包括取水首部取水口、取水渗管、末端集水井、集水廊道、截渗墙及附属建筑物等。红山水库建成后,将考虑从坝内引水,与渗管取水方式联合使用。
  输水管线由取水工程起始,沿金沟河东岸防洪堤由南向北布置,在防洪堤右侧并行约5.3km后,管线沿采砂厂东侧的143团引洪渠由南向北敷设,直至桩号6+062.407处,管线穿越至引洪渠左侧,并与该渠并行至金沟河总干渠3号闸处,在此管线继续向北而行,依次穿越丰产渠、金沟河新干渠及金沟河老干渠,管线在穿越金沟河老干渠后转为西南至东北向,与老干渠并行至新老干渠汇合处,并穿越至干渠右侧,最终沿南五宫水库南侧绕行至第三水厂,管线总长18.68km。
  第三水厂日处理规模为10万m3/d,工艺采用配水井+絮凝+沉淀+过滤+二氧化氯消毒工艺。
  配水干管工程(第三水厂至大美沙湾片区联系管)管线由第三水厂清水池起始,向北穿越三道湾村支渠后,沿沙湾县城至西戈壁镇公路西侧由南向北布置,依次穿越沙湾县福升工贸公司进厂道路、佳林木业进厂道路、沙湾中远科技有限公司进厂道路以及二道湾村支渠,直至乌奎高速附近,采用顶管方式向北穿越乌奎高速匝道,并从乌奎高速可利用的桥涵穿过,管线穿越该桥涵后,敷设于迎宾路西侧的人行道下方,与迎宾路继续向北并行至沙湾县城北一路。管线穿越北一路后转为东南至西北向,依次穿越荒草地及林带,至北疆铁路附近,从北疆铁路可利用的桥涵由南向北穿过,并穿越沙湾县活禽市场及S115省道,S115省道采用顶管穿越,直至末端阀门井。管线全长5.08km。
  本工程建成后,近期每年可向沙湾县城供水约2000万m3,本工程估算投资约为2.1亿元。
  本工程的兴建不仅会改善城区居民的生活生产环境,缓解用水紧张局面,还会对沙湾县城乃至整个周边地区工业和旅游业的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沙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沙湾县广场西路
  项目联系人:韩建全
  电 话:****-*******
  传 真:****-*******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4层环评中心
  项目联系人:马继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xjbthpzx@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评工作程序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主要包括: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工程分析及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
  (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分析项目实施过程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2)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相关技术导则、规范要求,对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按照国家相关技术导则、规范要求,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并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4)公众参与:采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公众意见调查、在网上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工作,并对公众意见进行汇总,作出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说明。
  (5)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工程的知晓情况;
  (2)公众对当地目前主要环境方面问题的认识;
  (3)公众对本工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
  (5)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环保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传真、信函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实名、书面反馈意见,并请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向您反馈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沙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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