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评估机构入围评选二次招标公告

合作评估机构入围评选二次招标公告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合作评估机构入围评选项目二次公告

榆林市开元盛世招标有限公司受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的委托,对其合作评估机构入围评选项目组织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合作评估机构入围评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CAYHYLFH-2014/3

三、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合作评估机构入围。

标段划分:

一标段: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土地评估机构入围评选项目

二标段: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房产评估机构入围评选项目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资金在100万(含100万元)以上,参加并通过工商年检,有经验和业绩,2012-2013年年业务收入均在100万元以上(投标人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拥有有权部门颁发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评估资质或资质证书,其中一标段:土地评估机构须具有B级以上(含B级)资质;二标段:房产评估机构须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5)近三年无违纪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或通报的记录,并在承担的有关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6)投标人必须在榆林行政区域注册且设有机构(已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优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及违约承担的赔偿能力;

(7)评估机构注册的评估师(含土地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其中土地评估师不少于5人,房地产评估师不少于8人;

(8)投标人须拥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健全的评估质量控制体系,快速高效的评估服务操作流程。

(9)投标人与各大银行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者优先。

注:注: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资质要求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相关证明资料前来购买标书。

五、文件发售时间及方式: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5日

每天上午09:00-11:30时 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标书发售: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和身份证、资质要求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标书。每份标书600元,售后不予退还。(谢绝邮递)

六、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14年9月11日 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榆林市开元盛世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招标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

八、招标代理机构:榆林市开元盛世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华玲 联系电话/传真:****-*******

地 址:榆林市开发区北东环路绿园小区南区1单元302室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榆林分行营业部

账 号:***************

榆林市开元盛世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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