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防治总体监理和自治区本级监理招标公告

山洪灾害防治总体监理和自治区本级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0036),现就广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总体监理和自治区本级项目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总体监理和自治区本级项目监理
二、项目编号:GXSHFZJL/201401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1、广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总体监理服务;
2、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本级项目的监理服务。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2011年以来承接过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监理项目,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建设监理能力。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审核的单位,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或在停止投标资格期内。
2、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人员,并持有水利行业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配套相应的专业监理人员,为本项目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 7 人,并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注册证书。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 2 人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工建筑或工程测量专业(专业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七、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9月2日至2014年9月9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园湖北路22号佳家大酒店综合楼五楼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刘红 电话:****-******* 传真:****-*******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联系卡》上载明的委托代理人持《投标人联系卡》、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自2011年以来承接过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监理项目监理合同或完工验收证明购买并实名登记。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交验。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4年9月23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形式交至以下账号:
户 名: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南宁建园支行或农行南湖支行建园分理处(后者为网银专用户名)
帐 户:***************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9月24日上午0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南宁市园湖北路22号佳家大酒店综合楼五楼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开评标室,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9月24日上午09时整在广西南宁市园湖北路22号佳家大酒店综合楼五楼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投标人联系卡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投标人联系卡》上载明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联系卡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注册证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刘红;联系电话:****-*******,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

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2014年 9 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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