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测绘单位选择招标公告
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测绘单位选择招标公告
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测绘单位选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JZB2014-18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测绘单位选择已由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的测绘机构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测绘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测绘单位选择
2.2招标范围:承担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所需的房产测绘;地籍测绘;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城乡规划定线测量、市政工程测量、城乡用地测量规划检测测量、竣工测量等任务(满足现行规范、测绘标准和建设单位要求)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辖区内。
2.4服务周期:按甲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测绘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近三年(2011年-2013年)有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
3.5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9月02日至2014年09月09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职称证、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业绩合同、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4年09月25日下午13:30时,地点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八楼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
联 系 人:翟洋
电 话: 13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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