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看守所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公安厅看守所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公安厅看守所技术防范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所需的公安厅看守所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供应商前往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项目名称:公安厅看守所技术防范设施建设项目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XJTF(JZ)2014ZF78
三、谈判内容:公安厅看守所技术防范设施建设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有效的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
(3)有效的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4)有效的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5)有效的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6)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7)有效的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或省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8)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9)投标人需提供在同等规模类似项目,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在本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报名时提供(2)-(9)项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五、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8日(北京时间)
(每日10:30-13:30,15:30-18:30节假日除外)
六、谈判文件售价:200元(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年9月1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乌鲁木齐市经一路287号阿拉尔大厦六楼会议室
九、招标公司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十、招标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十一、联系人:贾鹏
联系电话:****-*******转8003
传 真:****-*******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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