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残疾人辅助技术中心2022年05月政府采购意向

陕西省残疾人辅助技术中心2022年05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04月至2022年0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
1辅具服务补贴采购内容:一、采购标的名称:假肢矫形器装配服务项目材料(大腿假肢、小腿假肢、上肢、矫形器)采购; 二、采购材料为项目自用; 三、采购大腿假肢、上肢、矫形器材料1批; 四、供货商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货商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履行时限:从签订采购合同起15天内提供所购货物。;采购数量:1批;主要功能或目标:本次采购是为我省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矫形器所需材料,是省政府民生工程重点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产品的适用性,选择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投标。投标人应以技术先进的产品、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己的竞争实力。;需满足的要求:I.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投标人和产品制造商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和产品制造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监狱企业扶特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135.002022年05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陕西省残疾人辅助技术中心

2022年04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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