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坡镇金堆村委会茗山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大致坡镇金堆村委会茗山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海南兴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金堆村委会茗山土地整治项目招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金堆村委会茗山土地整治项目招商
项目编号:HNXL2022-0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08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坡路9号中贤小区 A 栋二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夏先生、08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兴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0898-********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海府路金鹿花园三期4栋1单元303房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金堆村委会茗山土地整治项目招商 项目的潜在申请人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海府路金鹿花园三期4栋1单元303房获取招商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NXL2022-024
1.2项目名称: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金堆村委会茗山土地整治项目招商
1.3项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金堆村
1.4项目规模:项目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金堆村,东至现有水田、南至现有水田、西至现有水田、北至现有水田。项目总面积 104.92 亩,根据 2018 年度更新调查成果核算,项目按水田开发整理后,预计补充耕地指标 72.89 亩(均为旱改水)。
1.5项目投资及招商范围:项目估算总投资609.55万元,新增耕地亩均投资为8.3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
1.6工程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1.7服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和省市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服务质量标准。
1.8运作模式及投资收入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琼发〔2017〕32号)、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意见(海府规(2021)13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确定海口市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指标回购模式的请示(海资规耕保[2021]362号)、美兰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确定执行。
1.9运作形式:社会资本投资主体根据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资规局)给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耕地后备资源由确定的各家社会投资主体根据相关规划、现场情况自行选址和选址确认(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确认),涉地涉农土地流转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谈判及合同签订,测绘,勘探,设计和预算报告编制(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市资规局批准),施工,监理,资料整理,自验,初验(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终验(市资规局组织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备案(省资规厅),入库(自然资源部),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区政府),按照“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全额投资,自主开发建设实施,全担风险”的项目运作模式。
1.10社会资本投资主体收入来源:社会资本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的项目,自项目通过自然资源部复核备案确认的补充耕地指标,20%无偿上交省政府,40%无偿交付市政府,剩余的40%归区政府作为项目投资收入来源。归区政府的补充耕地指标,按补充耕地指标通过自然资源部复核备案入库当日,省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最近3 批次同类指标成交价的加权平均(省级统筹指标的限价不作为参考价)计算亩均价格,由市政府向区政府购买,以上指标分配及市政府回购价格以市政府最终批复为准。区政府原则按补充耕地指标通过自然资源部复核备案入库当日,市政府与区政府回购价格的九折与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结算。 但如市政府新增水田回购价格高于30万/亩、旱改水回购价格高于25万/亩、旱地回购价格高于18万/亩则按市政府向区政府回购指标价格的九折结算;如市政府新增水田回购价格低于30万,旱改水回购价格低于25万/亩、旱地回购价格低于18万/亩则按市政府向区政府回购指标价格的九五折结算。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收到区政府结算款后扣除项目业主管理费后,按照合同约定将回购款全部拨付给社会资本投资主体。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投资主体签订《美兰区土地整治项目委托投资建设合同》。
1.11合作期限:开发期:4年,其中管护期不少于3年。
1.12股权结构:本项目公开招商合格社会资本方,资本金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
1.13项目施工要求:符合海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1.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以成立时间为准的财务报表】);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凭证);
1.4 申请人需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1.6 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申请人须提供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融资意向书或其他可行的可融资证明材料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截止至文件接收时间可用额度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符合上述要求相关证明为准) 。
3、风险揭示
1.1项目选址风险,涉农补偿风险,涉农阻工风险,资料整理不全风险,验收风险,备案风险,入库风险,管护期内管护风险,政策变化风险,补充耕地指标价格变化风险以及投资风险等风险皆由中选社会资本投资主体承担。
1.2中选社会投资主体须按《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向招商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美兰区土地整治项目委托投资建设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其中选资格将被取消,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
1.3中选社会投资主体应结合美兰区政府的要求制定合理可行的项目全流程投资建设进度计划,报给招商单位认可。如不能按进度计划实施且自身无补救措施的,招商单位有权将相关资源调整给其它投资主体承接,原社会投资主体应无条件退出,否则视为违约。原社会投资主体无条件退出后,其前期合理投入按招商单位指定的第三方审计结果在相关资源指标产生收入后给予补偿,被强制退出的,不能获得补偿。
1.4中选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招商单位的统筹协调工作。但招商单位的统筹协调工作不得成为中选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免除其履约责任的理由。
1.5中选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应充分领会如无法按期完成约定的补充耕地指标所面临的投资风险(包括违约金)。
4、获取招商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3日至2022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海府路金鹿花园三期4栋1单元303房。
方式:购买招商文件时必须出示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售价:500.00元
5、申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6开标室
6、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6开标室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凡对本次招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商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坡路9号中贤小区 A 栋二楼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方式:0898-********
2.招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兴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海府路金鹿花园三期4栋1单元303房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方式:0898-********
二、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4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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