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2014年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高安市2014年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名称 | 高安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
项目名称 | 《高安市2014年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编制 | |||
招标范围 | 《高安市2014年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编制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 | |||
项目总投资 | 约15.6万 |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投资 | 控制价15.6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已落实 | |
项目概况 | ||||
对象地点 | 高安市新街镇、八景镇、货运专用车产业基地 | |||
规模 | 约1600亩 | |||
任务时间要求 | 开始时间: | 2014年9月18日 | 结束时间: | 2014年11月17日 |
实施期限 | 60日历天 | |||
标准、规范 | 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提交成果须经省级国土部门评审通过 | |||
标段划分 | 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格审查项目 | 审查内容 | 证明资料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甲级 |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
工商许可 |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
税务登记 | 具有税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 ||
组织机构 | 具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 ||
业绩 | 本单位承接过的2个或2个以上的《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编制的合同 | 合同书原件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资审时(开标时)随身携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按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
其他要求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4年09月12日下午3:00时 | |||
其他说明 | 本次招标采用电话报名,有意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本网站资料下载处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报名,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投标。招标文件不需要购买费用。 |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高安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
联系人:刘翔 | ||||
联系电话:182*****566 | 联系人: | 胡建华 | ||
邮箱:********6@qq.com | 联系电话: | |||
2014年09月02日 | 2014年09月02日 | |||
注:1、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开标。 | ||||
2、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一份,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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