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4局西等驾坡片区城市更新一期二标段项目、17局榆林科创新城供水工程N2标段项目、17局二公司彩虹二路高架桥项目、18局三公司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施工3标项目经理部(钢材、型材、3PE螺旋钢管、商品混凝土、钢箱梁)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14局西等驾坡片区城市更新一期二标段项目、17局榆林科创新城供水工程N2标段项目、17局二公司彩虹二路高架桥项目、18局三公司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施工3标项目经理部(钢材、型材、3PE螺旋钢管、商品混凝土、钢箱梁)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14局西等驾坡片区城市更新一期二标段项目、17局榆林科创新城供水工程N2标段项目、17局二公司彩虹二路高架桥项目、18局三公司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施工3标项目经理部(钢材、型材、3PE螺旋钢管、商品混凝土、钢箱梁)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XAJC-2022-36
1.招标条件
1.1西等驾坡片区城市更新一期二标段项目已由雁塔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雁塔区工程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函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西等驾坡片区城市更新一期二标段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榆林科创新城供水工程N2标段项目已由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榆政发改审发(2021)1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榆林科创新城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榆林科创新城供水工程N2标段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3PE螺旋钢管、商品混凝土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彩虹二路高架桥项目已由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咸行审批复〔2021〕8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投资,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为咸阳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彩虹二路高架桥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箱梁、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丹(凤)宁(陕)高速公路丹凤至山阳段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基础【202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施工3标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陕西丹宁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20%和银行贷款8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含型材)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西等驾坡片区城市更新一期二标段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合同金额12.58亿元,合同工期18月,开工日期2021年11月,竣工日期2023年6月。主要工程量:项目包含11栋26层住宅楼,4栋沿街商业楼,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2㎡,总建筑面积******.2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02平米,地下建筑面积*****.21平米,容积率设计值为2.80,设计容纳1872户。
2.1.2榆林科创新城供水工程N2标段,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科创五路与怀远六路交叉口,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王圪堵水厂加压泵房及吸水井1座。王圪堵水厂至科创新城净水厂、科创新城净水厂至高新区净水厂原水输水管线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敷设DN1100球墨铸铁管15.6千米,DN800球墨铸铁管7.5千米。双管步设,管道总长46.2千米。合同金额1926万元,合同工期195日历天,开工日期2021年12月20日,竣工日期2022年7月20日。
2.1.3咸阳市彩虹二路(玉泉西路-宝泉路)高架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为咸阳城区一条南北向道路桥梁的建设,合同金额*****.58万元,项目位于陕西省咸阳市彩虹二路,南起宝泉路,北至玉泉西路。项目全长约885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 50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及供配电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标线工程、信号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等。主桥采用孔跨布置为 110m+110m 独塔斜拉桥来跨越郑西高铁、陇海铁路以及咸阳西货场,采用平转法施工。
2.1.4 18局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施工3标项目位于商洛市山阳县高坝店镇与中村镇境内,标段主线起讫里程为K29+005至K38+464.642,及洛浴互通、高坝南枢纽,主线全长9.459km,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车速为100km/h。项目建设期36个月,运营期30年。本标段计划工期:36个月,竣工日期:2024年5月30日。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适用于17局榆林科创新城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财务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19年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2 3PE螺旋钢管(适用于17局榆林科创新城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须具有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3PE外防腐的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财务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19年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3商品混凝土包件(适用于17局榆林科创新城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资质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需具备采购物资日生产量不低于2000方的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9-2020年两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公司出具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8-2020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招标物资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4钢材包件含型材(适用于18局山丹高速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19年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本次招标对型材物资不做资格条件设置,但中标单位所供应物资须满足国标及项目部使用要求。
4.2.5 钢箱梁包件(适用于17局彩虹桥立交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均已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建筑业资质资质证书》《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年产不低于5万吨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须出具2019、2020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未出现连续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内至少3个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2.6 商品混凝土包件包件(17局彩虹桥立交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资质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需具备采购物资日生产量不低于2000方的生产能力。需具备预拌商砼资质,生产厂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9-2020年两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公司出具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9-2020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招标物资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首选供应商应在咸阳市彩虹二路高架桥项目商品混凝土供应商考察小组的考察批复名录内,其他供应商须在考察小考察批复后确定供应商。
4.2.7钢材包件(适用于14局西等驾坡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均达到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19年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投标人仅限中标同一招标人同类物资一个包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网址:ecm.crcc.cn)进行注册登记后,在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rccec.com.cn)完善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操作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4月**日08:00至 2022年4月2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凡参与此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之日前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注册并审核通过,否则不能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5.2 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招标文件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组织售卖,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5.3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由招标组织单位统一将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电子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9时00分;
递交途径: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rccec.com.cn)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开标
7.1时间:2022年5月10日9时00分。
7.2开标方式为: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rccec.com.cn)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2022年5月10日10时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使用递交投标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http://)
(3)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
(4)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ccec.com.cn)
(5)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
8.2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西等驾坡片区城市更新一期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以南,长鸣路以西区域
联系人:孙瑞忠 联系电话:152*****266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榆林科创新城供水工程N2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通达路阳光公寓3号楼4层
联系人:周仕蛟联系电话:157*****600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彩虹二路高架桥项目经理部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宝泉路四季假日酒店正对面
联系人:杨举盼联系电话:150*****050电子邮件:********@qq.com">********@qq.com
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施工3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高坝店镇中铁十八局集团丹宁高速3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刘德忠电话:**7*****199电子邮件:*********@qq.com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邮编:710061
电子邮件:*********@qq.com
标书售卖联系人:王 琪联系电话:1**********
澄清答疑联系人:王 琪联系电话:1**********
铁建云商电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180*****961QQ:**********
10.3招标文件发票开具咨询及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
采购文件发票开具办理:李维利**6*****464
保证金退还及合同签订协调:
1.未进入公示名单保证金退还,李维利**6*****464
2.进入公示名单合同签订及保证金退还协调,董先生**720425877
2022年4月**日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西等驾坡片区城市更新一期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 钢材 | XAGC01 | 吨 | 14062 | 1500 | 10 |
2 | 钢材 | XAGC02 | 吨 | 14062 | 1500 | 10 | |
3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榆林科创新城供水工程N2标段项目经理部 | 3PE螺旋钢管 | YLGG01 | 米 | 2983 | 500 | 2 |
4 | 钢材 | YLGC01 | 吨 | 578 | 500 | 1 | |
5 | 商品混凝土 | YLST01 | m3 | 6437 | 500 | 2 | |
6 |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施工3标项目经理部 | 钢材(含型材) | SDGC01 | 吨 | 15000 | 1500 | 10 |
7 | 中铁十七局集团彩虹二路高架桥项目经理部 | 钢箱梁Q345QD | CHGXL01 | 吨 | 471.83 | 500 | 2 |
永久钢模板Q235C | 吨 | 56.58 | |||||
临时支撑Q235c | 吨 | 5.79 | |||||
剪力钉 | 项 | 1 | |||||
8 | 中铁十七局集团彩虹二路高架桥项目经理部 | 商品混凝土C50 | CHST01 | m3 | 7700 | 500 | 2 |
商品混凝土C55 | m3 | 18300 |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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