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N设备、交警监控设备电源维修招标公告

PON设备、交警监控设备电源维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WT-2014-CCLT53
二、 项目名称:2014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PON设备、交警监控设备电源维修项目
三、 招标范围:
2014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PON设备、交警监控设备电源维修项目,投标人需对长春联通市内PON ONU设备、室外DSLAM设备、LAN小区设备约37000处供电设施,部分交警监控设备约120个电源系统,提供供电系统日常巡检、故障维修服务,维修费用按实际提供服务的数量进行结算,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经营范围应包括电力设施施工、维护维修等内容。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加盖“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证明材料),能按照招标人财务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
3、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机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监委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有电力施工的安全施工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备多年为通信运营商室外通信设备供电设施提供维修、维护、安装服务的经验;对供电设施运行具有深入清晰的掌握;对本项目须维护的设备能够提供长期专项维护服务。须提供近3年通信运营商同类维护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提供的本项目维护服务人员须多年从事于供电专业,具备专业理论和实际运作有机结合的高超技能。
6、投标人不可泄露招标人网络机密及信息安全;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五、 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六、 服务质量:合格,满足国家、联通集团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相关服务质量标准。
七、 服务周期:依签订的维修合同规定执行,服务期1年。
八、 中标原则:
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获得中标资格。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资质的投标人可在2014年9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企业介绍信(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十、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文件应在2014年9月22日10: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递交地点: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4065号经开设计院六层,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与临河街交汇处,沿临河街北行100米,路西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4065号经开设计院601会议室)公开进行开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与开标,并提供相关资质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备查。
十一十二、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599号
邮编:130021
联系人:刘红波 电话:****-********
电子邮件:liuhongbo@chinaun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4065号经开设计院六层
邮编:130031
联系人:许涛 电话:****-********156*****888 传真: ****-********
电子邮件:156*****888@163.com">156*****888@163.com
开户银行:工行长春市人民大街支行 账号:****************405

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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