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1年市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今年以来,我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发展改革法治建设,完善重大决策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健全行政调解、行政指导等各项制度,发展改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发展改革法治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正确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能,对我委行政权力进行了梳理,明确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3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22项,完成江苏省政务服务网标准化清单调整维护工作。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优化行政权力事项流程,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入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服务)”。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市委书记、市长双组长领导的镇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镇江市打造“镇合意”服务品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优化诚信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会同市纪委监委建立监督推进产业强市暨优化营商环境协调联动机制、会同市政务服务办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服务专席。抓好各项制度落实,狠抓“镇合意”营商环境服务品牌引领,围绕90项重点任务,梳理出31条“干货”举措,组织18支“镇合意”党员服务先锋队,制定目标、措施、完成时限。截至目前,“镇合意”90项重点任务已全面达到预期目标,全市社会反响总体良好,突出表现为认同服务更便捷、办事更规范,全流程、精细化服务取得实效,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下降。开办企业平均时长已由方案确定的2个工作日压缩至0.55天,“零费用”普惠政策已覆盖全市,多地还推出了“拎包开业”政策(赠送创业礼包);不动产登记由1个工作日办结提升至0.5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压缩时间超预定目标,年内多个项目已实现了“拿地即开工”; 80%人社服务事项实现“当场办结”,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超市实现营业执照打印、护照领取等125项事项自助办理;多个服务窗口推进“周六不打烊”便民服务;帮助企业办理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申请6300件,同比增长470%,办件量占全省总量的15.54%,列全省第一位;平台普惠贷款余额149.67亿元,通过“信易贷”解决企业资金需求138.54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超4亿元。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市本级和板块“季度体检”,全面查找各地各部门营商环境工作的不足,印发问题清单,力促问题妥善解决,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呈逐季向好趋势。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对电力能源、粮食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成立市发改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委领导挂钩联系8个地区,督促指导挂钩联系市、区发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市区两级发改协同联动,各处室、直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推进,营造“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的浓厚氛围。今年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委领导均利用节假日带队赴挂钩地区重点企业开展了安全检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省“力度不降、标准不减、专班不撤”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油气管道、电力、粮食、现代物流园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常态化、基础性任务,定期督促、督查各地、各相关企业压实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注重结合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时段,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安全检查组,通过现场督查、明察暗访、座谈交流、检查台账等方式全面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全面强化风险防控。今年以来四个行业开展安全检查 132 次,检查隐患776处,整改完成769处(涉及7处迁改项目),整改率99%。 按照《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要求,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立足粮食收购环节抽查事项,开展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对其他中央事权粮食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行政检查,均未发现重大违法问题。

(四)依法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一是健全物资储备工作体系,组织开展为期一天的救灾物资演练和培训,检验和完善了我市救灾物资管理保障机制运行情况,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救灾物资保障的程序、方法和使用范围,理顺救灾物资管理保障中各部门的配合衔接工作,有效提高了我市救灾物资管理保障水平。二是落实物资储备任务,完成2020年下半年采购应急救灾物资的验收工作,及时充实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400吨市级冻猪肉储备承储单位,签订承储合同,落实市级猪肉储备任务;按照满足六个月使用量测算,向市政府两次申请紧急采购总额医疗物资,紧急采购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面屏、医用工作帽各5.6万件(只、双),N95口罩3万只,医用手套6.6万双,以及门磁、测温仪等设备,及时补充储备不足,为全市疫情防控所需物资保障做好了充分准备。三是依法及时调拨物资7月10日句容市华阳街道、后白镇、宝华镇遭受强对流天气,造成524人受灾,需紧急转移安置60人。为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我委根据市应急管理局调拨指令,紧急调拨折叠床100张、折叠桌30套、折叠凳30套、薄被300床等一批救灾物资运往句容受灾地区,解决了受灾群众的燃眉之急。根据市政府关于市涉外疫情防控专项指挥部《关于保障前方工作专班、市集中隔离点和市口岸查验单位防疫物资的请示》的批复,我委作为市物资保障组组长单位,每月按实保障涉外防控昆山工作专班、口岸单位医疗物资。同时,今年南京、扬州疫情发生以来,因省安排我市转接隔离南京、扬州人员,全市紧急增设一批集中隔离点,我委紧急保障隔离点医疗物资。截至2021年10月底,已保障涉外防控口罩4.7万只(其中N95口罩2.9万只)、防护服2.5万件、鞋套1.8万双、医用手套3万付、一次性面屏2万只、医用帽2万只、护目镜510只、消毒用品220瓶。

(五)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一是有序推进节能降耗,坚持全面节约战略,以节能降耗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1-3季度,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2%,完成了省下达的序时进度要求。二是能源结构不断完善加快清洁能源发展,全省单机容量最大的燃机发电厂建成投运,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19.2%,较2015年提升16个百分点。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97万千瓦,较“十二五”末增长了约13倍。三是推进绿色循环发展,印发《镇江市“十四五”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开展新一轮绿色制造体系培育,截至目前,本年度新增市级绿色工厂20家。深入推进新一轮园区循环化改造,以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理念为指导,与全市开发园区整合优化提升相结合,推动各园区立足自身特点,优化产业结构,形成产业集聚带和以若干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循环经济型企业群。积极推进存量企业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推动东普配套空分及硫酸副产蒸汽梯级利用技改项目、江化微高端电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餐厨废弃物及市政污泥协同处置二期工程等重点资源高效利用项目落地实施,进一步优化、拓展循环经济产业链,提升能源、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四是低碳试点示范有序推进,按照《关于印发 2021年全市生态文明(低碳城市)建设九大行动任务的通知》以及《关于加快推进低碳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各地低碳试点创新工作。重点推进丹阳市低碳园区、句容市茅山低碳景区、扬中市碳中和岛、京口区低碳社区、丹徒区世业洲碳中和岛、润州区低碳学校、镇江新区近零碳企业、镇江高新区近零碳建筑等创新试点建设。五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首季争优”“打好二季度翻身仗”“大气攻坚”“春夏攻坚”“压茬督办”“奋战60天”等专项行动,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截至10月底,我市10个国控断面Ⅰ-Ⅲ类水比例为100%;45个省级及以上考核断面Ⅰ-Ⅲ类水比例为95.6%。已完成我市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优Ⅲ比例分别为100%和91.1%的工作目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水水源地水质已达到规范要求。截至12月14日,镇江市PM2.5年均浓度35.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5%;优良天数比率78.4%。六是成功举办第五届国际低碳(镇江)大会暨碳达峰碳中和2021金山峰会。2021年10月15日-16日,第五届国际低碳(镇江)大会暨碳达峰碳中和2021金山峰会(以下简称“峰会”)在镇江成功举办。峰会聚焦“绿色低碳发展:产业、能源、科技”主题,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成功举办开幕式、高峰论坛、绿色金融高端研讨会、成果发布、展览展示等系列活动,展示镇江九年来“双碳”工作成效,科普碳达峰碳中和知识,展示企业组织绿色理念、绿色技术、绿色产品,与世界分享在绿色低碳发展中的实践经验。七是谋划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2021年镇江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明确“四项工程”共21项具体任务,逐项细化重点内容、工作举措和责任单位,强化工作督查和检查,不定期赴现场调度推进,推动各项任务举措真正落地见效。进一步深化与三峡集团全方位合作,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城市智慧水管家合作框架协议》,成为全国首批23个“智慧水管家”试点城市之一,积极探索创新长江镇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机制。

(六)加强法治诚信制度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是加快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必须依法依规组织推进。我委根据国家、省、市依法治国的相关要求和镇江实际,着手对信用建设进行规范和完善。一是规范信用政策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要求和省信用办的工作部署,对涉及失信认定、信用奖惩的46个文件,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依法依规、过惩相当的原则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废止了《镇江市严重失信信访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信用管理的工作意见》等4项制度文件,会同相关部门对其余42个信用制度按照依据充分、程序合规、奖惩合理、权益保护的原则进行修订和完善。二是规范信用代码标识。统一信用代码制度是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精准实施信用奖惩的基本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规定,我市对国家代码中心梳理出的我市55个重错码问题分类进行清理,对一码多赋的17个主体进行确认并注销多余代码,对21个重复赋码的经营性事业单位,会同市委编办逐一进行清理按照保留一种身份的原则进行事业单位改革,去除多余身份和多余代码,对因数据传输不及时、不完整的17个疑似问题,责成赋码单位进行完善,目前仅有少数代码涉及事业单位改革需要在2022年度完成,基本实现了统一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时统一以法人信用代码和个人身份证号为标识,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准确完整。???三是规范信用奖惩实施。全面梳理各地各部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策扶持、资质许可、荣誉认定等各个公共资源配置环节,按照国家发改委会同中央各部委信用奖惩《备忘录》要求,明确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要求,确定线上通过信用中国网核实,线下通过信用办出具的《审查报告》核实二种方式,确定申请主体信用状况,确保奖惩政策落实到位。据统计,全市通过信用中国网信用核查2万多次,政务服务信用窗口出具信用审查报告*****份。同时对严重失信黑名间进行清单管理,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督促其失信整改。四是规范“双公示”工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是信用信息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我市全面梳理权力事项清单,公示各地各部门权力内容,要求各部门按照国家发改委确定的格式规范,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公示,并通过大数据分析,检查数据的规范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进行通报提醒,对发现存在瞒报漏报等问题的,提请市纪委监委进行问责调查,并在年底优化营商环境和信用考核时扣分。经过一年的治理,我市“双公示”工作进步明显。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七)强化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本处室单位第一责任人、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一个章程》《两个准则》《两个意见》《七个规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等党内外法律法规;开展领导干部述法活动。

(八)加强合法性审查。制定《镇江市发改委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审议。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报备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全程留痕并归档立卷工作。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九)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在制规文件过程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举措。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对争议较大的重要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充分尊重经协调一致的意见,维护工作的严肃性。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十)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将公众参与贯穿重大决策全过程,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制度,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坚持事先征询市人大、市政协意见,有的事项采取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做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使各项决策建立在坚实可靠的科学论证和广大民意基础上。

(十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程序要求,严格执行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等重大决策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报告制度。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二)认真做好粮食储备、收购、出库等监督检查。及时部署夏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召开毗邻地区粮食监督检查联合执法会议,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政策性粮食出库检查等。在夏秋粮收购期间,全市各级粮食部门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检查方式,组织开展了夏秋粮收购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粮食收购企业在夏秋粮收购中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等情况,并在镇江市发改委网站公布了粮食收购监督检查投诉途径。

(十三)依法依规强化项目审批。对照年初正式印发的《镇江市2021年市级政府项目投资计划》,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业务交流,统筹推动提升全委项目审批专业化能力,牵头组织对归口负责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方案、工程设计、资金概算、社会稳定风险等开展全方面研究论证,强化项目评审的严肃性、权威性。

(十四)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在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行为。一是健全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二是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方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三是完善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规则,实行 “双法制”审核机制,通过严格、规范的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

(十五)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积极应用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完成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数据归集任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风险防控。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十六)筑牢法治建设廉洁防线。自觉接受监督,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等要求,强化行政权力内部监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外部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政协意见建议,确保建议、提案办结率100%,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100%。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多渠道、多形式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建议。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强化政务信息制度化、规范化公开,重点推进部门文件和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渠道;重视舆论监督,完善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互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对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完善,对事关民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及早谋划和解决。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并依法作出处理、反馈。

(十七)积极配合审计监督。接受市审计局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监督,积极配合,提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等方面材料配合检查。加强内部管理,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公共资源转让等权力集中的处室和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十八)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设立市发改委投诉举报专线,会同市政务服务办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服务专席,积极回复*****热线移交的咨询投诉举报事项,充分发挥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作用。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十九)规范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建立规范的受案机制,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提高办案效率。不断督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办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办案能力。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分析制度。2021年我委发生行政复议5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经法院判决,在信息公开诉讼案中胜诉,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二十)发挥价格争议行政调解职能。完善规范化调处站点建设,明确专兼职调处人员,做好与司法、法院、保协、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价格争议调处融入社会大调解。2021年以各种灵活方式重点开展关乎群众利益的各类赔偿、纠纷价格争议调处55件、金额5881.93万元,内容涉及房产交易计税价格争议、财物损坏赔偿价格争议、拆迁补偿价格争议。等,结果均得到当事方的认可与履行,及时有效化解价格矛盾。

七、落实法治政府保障措施

(二十一)制定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制定《全市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认真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等级评定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机关学法职责、社会普法职责、工作成效、考核加分等五个方面的27项任务,明确了工作标准、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完成时间。同时,要求各处室、各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切实完成“规定动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自选动作”。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把普法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中,针对本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中确定的执法职责,明确普法重点和责任主体,推动执法处室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在粮食监督检查、节能监察、招标投标监管等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推行说理式执法,使执法过程成为向行政相对人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组织开展发改委“安全生产”大讲坛,要求专家围绕发改委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监管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等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活动,委领导带队赴各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宣讲,所有班子成员均进入企业开展了宣讲,宣讲人数超过360人。研究制定电力等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案,利用动画、户外展板、广场宣传等方式,做好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解读,推动群众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联合市公安局、镇江供电公司在南山北入口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暨安全用电宣传“五进”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用电安全各类安全知识。会同市教育局,在全市安全教育平台中开辟电力安全知识系列专题频道,通过视频播放作业+有奖问答形式,稳步提升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群体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和电力安全知识素养。督促园区认真开展专项宣传、安全教育培训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督促相关企业组织开展开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对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场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加强考核,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发生。

(二十二)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大力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价格法》实施周年纪念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4”诚信宣传日、“10·16”世界粮食日、爱粮节粮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大力宣传维护国家安全、节约能源资源、价格管理、粮食流通管理、社会信用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积极营造随处可见、随时可学的法治宣传良好氛围。健全委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学习列入年度学习计划,科级以上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低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60学时。7名执法人员参加并通过了市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证考试。

一年来,我委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行政执法队伍整体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监管的覆盖面有待于拓展,依法行政从过程先进向水平领先的进展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快等。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实践,积极开拓创新,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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