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宜春实验中学预制板楼拆除工程项目(项目编号:和硕-YCZB2022-007)的招标公告

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宜春实验中学预制板楼拆除工程项目(项目编号:和硕-YCZB2022-007)的招标公告


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宜春实验中学的委托,就其“江西省宜春实验中学预制板楼拆除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活动,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江西省宜春实验中学预制板楼拆除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和硕-YCZB2022-007

工程地点:江西省宜春实验中学

工程规模:拆除江西省宜春实验中学学生公寓楼2405.6平方米、求索楼3640.9平方米、励志楼3382.5平方米、图书馆1542.24平方米四栋预制板楼,合计*****.24平方米。房屋内的空调、桌椅、电线、电缆、教学设施设备等可移动的材料设备归采购人所有,拆除后的门窗、钢筋、砖头等建筑材料归供应商所有,由供应商自行处理。

管理费用: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管理费用,管理费用≥0元。供应商自行根据现场勘查的情况,进行自主报价。

投标报价:供应商以管理费用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合同工期:对学校四栋预制板楼拆除工作,第一阶段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进行学生公寓楼和求索楼的拆除工作,第二阶段在2023年12月前完成励志楼和图书馆的拆除工作。采购人按照学校改扩建进度要求下达开工通知书,分批实施。开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供应商必须完成拆除、渣土外运、场地清理等全部工作。

二、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承诺函原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截图)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凡受托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6.提供安全责任确认书;(提供原件)

7.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近五年内承接过行政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房屋拆除面积≥*****㎡的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自2022年 4月14日起至2022年4月19日17: 00(北京时间)止,供应商须于此时间前到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报名手续,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且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报名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

(1)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3)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3.报名地点: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宜春市秀江东路968号大数据产业园办公B区203室)

4.投标保证金:*****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2007 2721 1849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明月北路支行

四、投标须知

1.本次采购项目为一个包,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实施能力投标。

2.供应商应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内容见第五部分“资格审查表”)投标时交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原件的投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注明招标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2022年4月21日09:30(投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4.本项目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项目内容、实施环境、人力设备成本等以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程实施等情况,在成本核算、实施方案和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现场勘查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自行考察期间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5.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中标单位须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逾期不缴纳的,视为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采购人为了确保中标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条款,以及拆除、转运、清场等实施工作的安全风险而设置的。在合同履行期间对中标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延误工期、发生安全事故等情况,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供应商第一阶段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生公寓楼和求索楼的拆除、外运、场地清理等全部工作,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第二阶段预计在2023年12月前完成励志楼和图书馆的拆除、外运、场地清理等全部工作,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退还剩余的50%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位在未违反合同约定条款的情况下,按照拆除工程量比例,分批次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投送时间及地点:

1.投标地点: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宜春市秀江东路968号大数据产业园办公B区203室)。

2.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4月21日09:30分(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报价相同的,现场随机抽取。

七、签订合同

1.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八、联系方式(咨询、询问、质疑按以下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西省宜春实验中学

联系人:黄军浩电话:136*****635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化成路106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卢婷电话:180*****651

联系地址:宜春市秀江东路968号大数据产业园办公B区203室

电子邮箱:*********@qq.com

九、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http://

十、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供应商密切关注。

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拆除工程 预制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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