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九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九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各办事处:
经研究,现将《九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7日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业务,防范贷款风险,简化办事要件,细化准入流程,不断优化住房公积金领域营商环境,依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 *****-2017)等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项目准入
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商品房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达到规定的施工进度,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
准入条件如下:
(一)企业及项目资质
企业具备有效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商品房项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施工进度要求
低层或多层住宅(10层,27米以下,不含10层)、低层(8层、24米以下,含24米)有地下室的出正负零,无地下室的出正负零地面1层;
高层住宅(10层27米以上,含10层)有大底盘地下室的出正负零,无大底盘地下室的出正负零地面2层。
(三)征信情况
《企业信用报告》和项目现场调查情况良好,无影响贷款准入和资金风险的其他因素。
二、准入流程
(一)提交资料。房地产项目位于中心城区(即浔阳区、濂溪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的,企业向市直业务科提交合作《房地产项目准入申请书》(附件1)及所需资料(附件2);
房地产项目位于九江市其他县(市、区)的,企业向项目所在地办事处提交准入申请书及所需资料。
(二)现场调查。中心城区的开发项目,市直业务科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其他县(市)的开发项目,由办事处组织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调查时,须至少2名工作人员同时赴现场,核对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原件并拍摄施工进度照片(要求项目栋标、层标清晰)。资料齐全、符合工程进度要求的,调查人员须书面填报调查意见;对不符合准入要求的,须及时告知,停止或暂缓准入。
(三)审核审批。
同意准入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准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调查表》(附件3),经受理科室或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中心城区的项目由市直业务科报中心分管主任审批;各县(市、区)的项目经运营管理科审核后报中心分管主任审批。
三、办结时限
(一)受理企业资料后3个工作日完成现场调查并提交书面调查意见;
(二)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
四、风险防控
(一)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可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准入的商品房暂停贷款发放:
1、企业发生资金链断裂、法院诉讼纠纷、司法冻结、购房人群体上访等事件的;
2、拒绝或变相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3、协助职工签订购房合同套取住房公积金的;
4、不履行项目准入协议等合作约定的。
(二)准入业务受理科室、办事处承担廉政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须秉承“实事求是、依规办事、干净做事”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作风建设要求,严禁收受开发企业红包、礼金、有价卡券、支付凭证,严禁接受馈赠、宴请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严禁违反政策规定及程序办理准入事项,如有违者,将严格依纪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房地产项目准入申请书
一、企业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3、开发资质等级:
4、营业执照号:
二、申请准入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2、项目坐落:
3、项目总投资:
4、项目总建筑面积:
5、项目总栋数、总套数:栋套
本次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达到规定施工进度,拟申请准入楼栋为:
三、主要合作内容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售房总价的80%。
2、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3、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为住房抵押加保证,保证金比率为%。
四、授权委托
本公司委托(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在准入申请及合作期间,办理本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并为其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五、相关承诺
本公司在准入申请书中所填写的事项以及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的各项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所报送的各项资料可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查。
本公司所提供信息如有不实,本公司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办理业务及信贷管理过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需要向贷款登记系统、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其他合法数据信息系统以及有关部门查询、复制、使用打印和保存本公司及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信用信息。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资料清单
一、企业提供资料:
1、房地产项目准入申请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签字字样
7、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企业情况介绍
9、企业信用报告
10、企业财务报表
11、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部门提供:
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调查表(附件3)
附件3
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调查表
企业名称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准入情况 | □首次申请 □合作期间:年月已准入,期限年。 □到期续约:年月已到期,续签年。 | |||||||||||||||||||||||||||||||||||||||||||||
现场调查情况 ……………… ……………… ………………
附:楼栋照片 调查人:、 年 月 日 | ||||||||||||||||||||||||||||||||||||||||||||||
初审意见 科室(办事处)负责人: 年月日 | ||||||||||||||||||||||||||||||||||||||||||||||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月日 | ||||||||||||||||||||||||||||||||||||||||||||||
审批意见 审批人: 年月日 |
备注:请正反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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