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兴国县城市更新(人行天桥新建及桥梁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兴国县]兴国县城市更新(人行天桥新建及桥梁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2-04-13]

兴国县城市更新(人行天桥新建及桥梁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兴市招字【2022】第010号

1. 招标条件

兴国县城市更新(人行天桥新建及桥梁整治)项目已由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及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南昌卓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兴国县城市更新(人行天桥新建及桥梁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

2.2 项目位置:兴国县城区。

2.3 本次仅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总投资约2870万元。

2.4 建设内容:设置人行天桥、人行梯道等,天桥主桥均为钢结构。

2.5 项目资金:本项目总投资:约287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及自筹资金。

2.6 招标范围具体包括: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2)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相关专业的所有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桥梁工程、景观工程、施工范围内市政修复工程等,不含管线迁移、树木移栽、夜景亮化等。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3)采购范围:与本工程相关全部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

2.7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75日历天)最终以总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9 质量要求:

2.9.1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9.2 采购质量要求: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2.9.3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2.1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须具备市政行业(桥梁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5 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5.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担任。

3.5.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道路或桥梁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5.3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3.5.5关键岗位人员: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持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安全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部分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不一致,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

3.5.6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由公司经营人员担任,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建造师、施工员、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连续近六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因新注册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注册时间为准;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原件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为失地农民,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失地农民身份证明、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原件);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劳动人事部门办理的退休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3.6 外省来赣单位要求:

3.6.1 外省来赣设计单位和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及相关设计人员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住建云”网站办理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投标人和拟派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中可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6.2 外省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的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外省来赣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且限定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投标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全体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申请人,都不得同时投标本项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3.8.1 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投标企业,或被列入赣州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未解除限制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2 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含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

3.8.3 投标企业如有到期未履行债务的,或属于“失信企业”的。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如发现为有到期未履行债务的或属于“失信企业”的,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已缴交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违约金全额没收。

3.9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行电子证照的复函》(建办市函〔2019〕254号)和《关于改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建培〔2020〕1号)的要求,我省住建系统已在逐步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实行电子化”,为方便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现特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电子证书的要求明确如下:①已实行电子证书的企业,可提供彩色打印的电子证书,证书应与网络查询的一致;②开标现场如发现所提供的电子证书内容与网络查询不一致的,将作资格标无效处理;③若发现所提供的电子证书为虚假证书,将废除其投标资格并对企业记不良行为一次。

3.10 其他要求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前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5.2 根据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的通知,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因电子化招标项目版块没有EPC项目分类,所以该项目的项目分类选择了设计类,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和下载标书之前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系统中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操作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新点赖工:0797-*******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10时;投标地点为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 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未中标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8. 其他需注意事项

9.1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2 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留意该网站。

9.3 本次招标结果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中标公示,如招标代理公司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中标公示时,因投标单位未入库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获取该候选人公司名称的,将取消其中标排序资格且不对该公司候选资格进行公示,并以围标串标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9.4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兴国县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举报邮箱:xgjsj222@163.com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兴国县模范大道(兴国县文化艺术中心)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151*****692

招标代理机构:南昌卓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西湖区云锦路508号信华商务中心2#2915室

联系人:章先生

电话:150*****040

监督部门:兴国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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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市更新 人行天桥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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