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矿业公司60-90mm碎石竞价销售招标公告

本钢矿业公司60-90mm碎石竞价销售招标公告

公开竞价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机关采购的本钢矿业公司 60-90mm 碎石竞价
销售项目进行竞价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
供应商) 参与报价。
2.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 本钢矿业公司 60-90mm 碎石竞价销售
交货时间:2022 年 4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
货物主要技术要求与参数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见销售要求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
材料原件的权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响应保证金
4.1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R 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收取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形式: 电子汇票、转账或 保函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元,形式:基本账户公对公银行转账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汇款,
与标书费分别备注,以免因银行问题影响投标收款人: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鞍
山市分行鞍钢支行账号:210*****504********* 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招标公司
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至其招标平台保证金账户(虚拟,不计利息);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需
自行致电项目经理申请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招标平台保证金账户(虚拟,不计利息);如需将投标保证金
退还至汇款银行账户,投标人需自行致电平台客服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至汇款银行账户(不计利息)。保
证金退还方式为原路返回至汇款银行账户。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
或修改其投标文件;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投标人围标、串标;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投标方之间存在董
事、监事、高管交叉任职或交叉持股的情形,将按串标相关规定处理,其投标被否决,投标保证金不予返
还。
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 电子竞价平台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保供家数}$名。
若组织价格合理性评审的,未通过评审的不得被推荐为候选成交供应商。
5.2 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若采购人核查后认为供应商难以履约的,
按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预成交供应商。
6. 合同主要条款
6.1 付款条件:${付款条件}$ 。
6.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见附件。
7. 电子竞价平台注册及资格申请
7.1 在参加竞价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应当在 http://bid.ansteelscm.com 按规定完成注册。
7.2 有意参加竞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于 2022-04-14 11:00 至 2022-04-20 08:30,登录鞍钢集团电子
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购买竞价采购文件,填写相关信息、递交资格申请材料。
供应商资格申请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竞价。
7.3 竞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7.4 供应商若对本竞价项目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澄清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
澄清。
7.5 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6 供应商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
易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
8. 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8.1 竞价开始时间为 2022-4-20 8:30。
8.2 竞价截止时间为 2022-4-20 9:30。
8.3 报价方式:竞卖。
8.4 起始价: 120 万元 。
8.5 报价梯度: ***** 元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
标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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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机
关 招标机构: 本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 16 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孙国
电 话: ********
传 真: 024-********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钢铁路 1 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孙治民
电 话: 024-********
传 真: ${项目经理传真}$

网 址: http://bid.ansteelscm.com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鞍山市分行鞍钢支

账 号: 210*****504*********
本钢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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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供应商须知
1.总则
1.1 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价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是采购人对响应采购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则和时限多次提交的竞争性报价进行排
序,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2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1.2.1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见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
1.2.2 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明确了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文件中采购人的称谓也包括采
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的授权范围内开展采购活动。
1.3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价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 保密
参与竞价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竞价过程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1.5 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竞价过程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竞价采购公告或竞价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附件 1);
(3)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 2);
(4)采购需求(附件 3);
(5)否决竞价情形认定(附件 4)
(6)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5)
采购人依照本须知规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在竞价采购公告/竞价
采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予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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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澄清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
形式在电子竞价平台发布,同时通知所有已经提出资格申请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
通知供应商推迟竞价开始时间。
2.2.3 供应商在电子竞价平台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当通过电子竞价平台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供应商须知第 2.2.1 项规
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3. 供应商平台注册和操作培训
3.1 供应商平台注册
3.1.1 供应商须在电子竞价平台进行注册。在进行注册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电子竞价平台操作规程,
并与电子竞价平台签署相关协议。
3.1.2 供应商应按电子竞价平台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经电子竞价平台审核通过后,成为电子竞价
平台交易用户。
3.2 供应商平台操作培训
3.2.1 电子竞价平台为供应商提供电子竞价平台操作培训和辅导服务。操作培训和辅导服务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平台操作指导文件、提供平台操作视频和现场培训等。
3.2.2 供应商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应拨打电子竞价平台服务热线电话或网络在线咨询电子竞价
平台服务人员。
4. 供应商资格申请和资格审查
4.1 资格申请
4.1.1 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竞价平台提出资格申请,并按要求在线填写相关信息、
提供相关材料。本项目资格申请时间见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
4.2 资格审查
4.2.1 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提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规定提供资格申请资料。采
购人负责组织对供应商的竞价资格进行审查。对部分资格要求复杂、审查难度大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可聘
请专家进行资格审查。
4.2.2 资格审查主要对资格申请资料的响应性进行审查,判断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资格申请材料
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价要求。
4.2.3 资格申请资料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资格申请资料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有明显文字的内容,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
的内容作为资格申请材料的组成部分。
4.2.4 只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资格审查。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资格
申请资料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采购人将通过电子竞价平台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
4.2.5 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按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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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要求
5.1.1 供应商应根据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要求报含税价或不含税价。供应商报价时,应当列
明增值税率。采购人最终将按照含税价格与供应商签约。
5.1.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 采
购人在签署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在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规定的百分比幅度内对采购标
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5.1.3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
5.2 报价有效期
5.2.1 除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另有规定外,供应商的竞价报价有效期应为 30 日。从竞价采购
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规定的竞价开始时间计算。
5.2.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价报价有效期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竞价报价有效
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报价;供应商
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响应保证金。
5.3 响应保证金
5.3.1 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规定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提交资格申请的同时,应按规
定的金额、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在竞价活动开始前将响应保证金支付凭证上传至电子竞价平台。供应
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将不得参与竞价活动。本项目响应保证金的要求见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
邀请书。
5.3.2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 7 日内,采购人将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
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
保函、担保机构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5.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竞价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的;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
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供应商在竞价采购活动中发生违法失信行为等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见竞价采购公告/
竞价采购邀请书。
5.4 网络报价
5.4.1 供应商应以电子竞价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基准时间,按规定时间登陆电子竞价平台,按竞价采购公
告/竞价采购邀请书的规定进行报价。
5.4.1.1 起始价:采购人设置的起始报价价格,供应商报价不能高于该价格。
5.4.1.2 报价梯度:供应商报价的单位降幅,即供应商需按此数值的正整数倍降价出价。
5.4.2 竞价开始后,供应商按照电子竞价平台的提示报价,可进行多轮次连续报价。供应商电子竞价的
首次报价不得高于竞价起始价,之后供应商填报的价格不得高于之前的最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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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电子竞价平台自动拒绝竞价截止时间后的报价。设置自动延时竞价的,在竞价截止时间前的规定
时限内,如果仍有供应商报价且新的报价低于当前最低价时,系统可自动延长截止时间。
5.4.4 竞价期间,电子竞价平台根据事先设定的竞价规则向所有参加竞价的供应商实时反馈报价或排名
信息,并记录供应商所有网上报价过程。
5.4.5 供应商网上报价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和电子竞价平台联系。电子竞价平台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
给予协助。供应商因故障未能网络报价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竞价。供应商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
的损失,但不影响竞价采购项目的继续实施。
5.5 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情形
参加网络报价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将根据不同的情形和原因决定继续或重新组织竞价采
购,或直接参照谈判采购和直接采购方式(分别适用于两家供应商和一家供应商的情形)与供应商谈判后
确定成交供应商。
6. 平台自动排名
6.1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电子竞价平台自动计算各供应商排名,并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排序。
6.2 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规定开展价格合理性评审的,采购人应当组织评审小组对排名前三供应
商的价格合理性进行评审。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报价
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
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履约能力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6.3 采购人根据报价和价格合理性评审的情况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见竞价采购公
告/竞价采购邀请书。无价格合理性评审的,采购人可授权电子竞价平台自动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7 合同授予
7.1 候选成交供应商核查
确定预成交供应商前,采购人可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
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资格申请文件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
约能力的情况。采购人认为供应商难以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候选成交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履约能力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7.2 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若采购人核查后认为供应商难以履约的,应
按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预成交供应商。
7.3 预成交供应商公示
7.3.1 采购人应当公示预成交供应商。公示内容应当包括预成交供应商的名称、价格等。供应商未通过价格
评审的,或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核查的,还应公布原因。公示期限和其它公示内容见竞价采购
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
7.4 发出成交通知书
7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须知 5.2 款规定的竞价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通过电子竞价平台向预成交供应商发出
成交通知书。
7.5 告知成交结果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采购人将按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的规定,发布成交公告,并通过电子
竞技平台向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告知成交结果。
7.6 履约保证金
7.6.1 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其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提交时间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见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 。
7.6.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供应商须知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递交的报价资
料等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
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
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 特殊情况的处理
因采购活动发生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
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预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
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公告,并向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8. 异议
8.1 提出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预成交供应商提出异议。异议应在预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通过电子
竞价平台提出,并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异议人名称、地
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异议
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8.2 异议处理
8.2.1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提出的问题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提出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当做
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不当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8.2.2 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进行反映。
9.重新采购、不再采购
9.1 重新采购
不满足开启条件或经评审后否决所有竞价的采购项目,采购人或将重新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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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不再采购
重新采购后供应商仍不满足开启条件或者所有竞价被否决的或将不再采购,或经采购人审批后改变采
购方式。
10. 纪律要求
10.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竞价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竞价采购
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价格评审工作。
10.3 对参与竞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竞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其他应保密的情况。
在竞价采购活动中,与竞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程序正常进行。
10.4 对电子竞价平台运营商的纪律要求
电子竞价平台运营商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其他应保密的情况,不得以
任何方式干扰竞价采购活动。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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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合同条款及格式
1.合同签订
1.1 确定成交人及相关事宜后,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人)签订合同;
1.2 询比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含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合同主要条款
详见补充说明、采购要求及附件。
3.合同执行
3.1 甲乙双方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
3.2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甲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告知对方;
3.3 如需变更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4 无特殊原因乙方拒不履行合同,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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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采购需求
详见标包详情
附件 4: 否决竞价情形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被视为有重大偏差,作否决竞价处理:
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署或盖章的;
2.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未按要求提交的;
3.丧失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4.以他人名义竞价、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以弄虚作假方式竞价的;
5.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的或组合标未投满标的;
6.报价明显低于成本,而供应商又不能提出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7.响应人少于两家的;
8.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9.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没有按要求报价的;
11.评委要求响应人予以澄清的问题,响应人拒绝回应的;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项目中报价时,
将被视为串标,同时被否决报价;
13.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货物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写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14.联合体报价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15.响应人不符合国家或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16.响应人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17.响应人之间约定成交方的;
18.响应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报价或成交的;
19.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响应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的;
20.响应之间为谋取成交或排斥特定响应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等;
2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参加采购事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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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不同响应人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24.不同响应人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25.不同响应人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26.不同响应人询比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汇出等。
附件 5: 响应文件格式
1.报价(请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报价)
2.成交服务费承诺书(如要求,具体格式请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公告”中下载)
3.资格审查资料(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指定位置上传)
4.响应人须提供的其它材料(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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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碎石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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