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蓉环境有限公司2022年度税务顾问及2021、2022年度涉税鉴证业务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函
成都市新蓉环境有限公司2022年度税务顾问及2021、2022年度涉税鉴证业务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函
成都市新蓉环境有限公司
2022年度税务顾问及2021、2022年度涉税鉴证业务服务
采购项目询价函
采购人 | 成都市新蓉环境有限公司 |
采购内容 | 成都市新蓉环境有限公司2022年税务顾问及2021年、2022年涉税鉴证业务服务采购项目 |
服务地点 | 成都市锦江区毕升路256号中加国际14楼。 |
服务期限 | 本合同服务期起止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须具有有效《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提供税务顾问或涉税鉴证业务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服务范围、签订时间); (3)主要人员配备要求:服务团队不少于两名税务师,报价人应指派其中一名为本项目团队负责人,且须为持有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10年及以上的税务师。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质量要求 | 达到合格标准,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响应文件组成及主要内容 |
(1)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2、响应报价表(见附件)。 3、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拟派人员、工作进度计划等。(格式自拟) |
响应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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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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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 1、不公开开标及唱标,询价小组在评审时统一开启响应文件。 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所附资料不清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报价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报价不唯一的、报价函及报价表签字盖章不齐全的,不得补正,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3、评审价:报价存在计算错误的,询价小组进行修正,若修正后的报价小于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则评审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报价大于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以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4、经评审,在供应商资格条件、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函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审小组以信用得分÷评审价,按比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比值相同的,以信用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信用得分相同的,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采购人组织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1)未列入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的单位(企业)信用得分为100分;列入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企业),处罚期限内信用得分为80分;列入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企业),处罚期限内信用得分为60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处罚期限内禁止参选。 (2)同时列入一般不良信用记录和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企业),信用得分为60分。 (3)用于评审的信用得分,以评审当日供应商的信用得分为准。 |
采购限价 | 本次采购限价*****.00 元(含税价)。单项(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表。 报价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总限价,也不得超过单项(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将作否决处理。 |
合同价款及 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支付材料(支付申请书、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税务顾问服务费用的30%; (2)供应商分别出具了2021、2022年度涉税鉴证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支付材料(支付申请书、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正式文本)分别一次性支付该项服务费的100%; (3)服务期满一年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支付材料(支付申请书、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剩余税务顾问服务费用的70%。 |
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毕升路256号中加国际14楼 联系人:冯诗佩 联系电话:138*****615 |
二、响应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项控制价(含税) | 报价(含税) | 暂定税率 | 备注 |
1 | 2022年度税务顾问 | *****.00 | 6% | ||
2 | 2021年度涉税鉴证业务服务 | 8000.00 | |||
3 | 2022年度涉税鉴证业务服务 | 8000.00 | |||
含税总报价(1+2+3):¥元(大写:元)税率:% |
注:1. 本项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该总价为供应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任何市场因素变化和政策性变化作调整(增值税调整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资料收集费、增值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 增值税税金:供应商按采购人在“报价表”中暂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税金并填报。付款和结算时,增值税金额按国家规定批准的税率及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进行计算。不含税单价、总价不受税率调整的影响,含税单价、总价随实际税率变化而调整。
3. 响应报价单位: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价单位:(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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