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季度江北区行政处罚案件目录及不良计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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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号

时间、案由

处罚种类及金额

不良计分

8

甬北卫传罚[2021]8号

5.17宁波江北甬江恒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未分类和消毒产品未执行国家标准

1、警告;2、罚款4500元

4

9

甬北卫医罚[2021]35号

3.16宁波江北福龄福利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罚款1000元

2

10

甬北卫传罚[2022]1号

12.21宁波江北文教实验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预检分诊工作人员非卫技、放射工作人员不符合规定

1、通报批评;2、警告;3、罚款2800元

4

11

甬北卫传罚[2022]2号

12.21江北文教沈恒煊口腔诊所预检分诊未执行亮码测温

1、通报批评;2、警告

2

12

甬北卫医罚[2021]84号

10.12宁波江北外滩纤姿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和医疗废物未分类

1、警告;2、罚款*****

4

13

甬北卫医罚[2022]4号

12.2宁波江北尚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独立开展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1、警告;2、罚款*****

4

14

甬北卫传罚[2022]4号

12.13宁波江北文教伊来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在公司入口设立预检分诊

1、通报批评;2、警告

2

15

甬北卫传罚[2022]8号

3.7宁波江北悦亮眼科诊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通报批评;2、警告

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处罚 不良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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