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路(K0+240~K0+520段)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东方路(K0+240~K0+520段)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HS—*******
开标时间:2014-09-1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光泽县东方路(K0+240~K0+520段)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光泽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光发改[2013]7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光泽县东方路(杭西路至杭东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约人民币*******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个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 /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另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含临时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1.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是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2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是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 9 月 2 日至2014 年 9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不休息,正常上班),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光泽县文昌路凤凰花园小区5号楼301室(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图纸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9月15日下午17:00时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捌仟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9 月 16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光泽县217路44号四楼
电话:151*****840
联系人: 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文昌路凤凰花园小区5号楼301室
电话: ****-******* 134*****997
联系人: 池小姐、翁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光泽县支行城中分理处
开户名称: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1398 0501 0400 0021 9

交易中心名称: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光泽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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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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