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启动区主次市政道路机电及附属工程施工二标部自购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雄安新区启动区主次市政道路机电及附属工程施工二标部自购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新区启动区主次市政道路机电及附属工程施工二标项目部自购物资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 EEB-XAJD-TP-06)

1.采购条件

本谈判项目雄安新区启动区主次市政道路机电及附属工程施工二标自购物资设备采购已由《关于启动区E组市政次干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购56号)、《关于启动区EA1(NA9—NA10段、NB5—NA11段)、EA2(NA9-NC5段)NA10(EA2-EB4段)市政干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谈判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新区启动区主次市政道路机电及附属工程施工二标项目部,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本项目物资经上级公司批准,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规模

启动区位于新区规划“一主、五辅、多节点”新区城乡空间布局中“一主”,起步区中东部,即未来城市重点开发区域中四组团及五组团部分范围。启动区西至起步区三组团,北至荣乌高速公路,东至起步区五组团中部,南至白洋淀(烧车淀),规划范围38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26平方公里。启动区作为雄安新区率先建设重点区域,承担着探索开发建设模式、先行先试政策措施、展现新区雏形等重任。本工程包括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照明工程,其中照明工程主要包含道路照明、智慧合杆系统、供电系统、预留预埋。

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照明工程路灯综合杆柱2891套、箱式变电站32座、电力电缆敷设约390公里、主干路景观照明工程4处、次干路景观照明12处、交通标志牌2954套等主要照明工程、景观照明工程、交通工程量。

包含各系统管线敷设安装、材料设备采购、系统集成、调试、联合调试、安全评估以及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施工、竣工阶段BIM技术建设及应用。

2.1.2总工期安排

施工准备:2021年10月1日

开工日期:2021年10月1日

竣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

总工期:273天。

2.1.3目前进度及计划

2021年10月1日施工人员陆续进场准备开工,并根据所需设备材料到货情况进行施工作业。

2.2采购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新区启动区主次市政道路机电及附属工程施工二标项目部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范围的,须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许可和认证要求。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8年至2021年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信誉,符合以下要求:

3.1.7.1投标人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范围内。

3.1.7.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1.7.3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3.1.7.4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

3.2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新区启动区主次市政道路机电及附属工程施工二标项目部景观照明LED灯具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4月15日10: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word版及汇款凭证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xajdwz@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在系统里响应。(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04月15日,每日08:00时至18:00时(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本次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的方式(不接受邮购方式)。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单位指定账户(见4.4),采购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采购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新区启动区主次市政道路机电及附属工程施工二标项目部

帐号:130*****850*********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容城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谈判编号及包件号。

4.5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在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发布;并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供应商递交的《投标申请表》中填报的邮箱,请注意查收!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线上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方式,线上谈判分项报价及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18日上午9:30前,同时,供应商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启谈判响应文件前现场递交纸制版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应一致。

5.2各供应商应按时上传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6.发布采购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谈判人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新区启动区主次市政道路机电及附属工程施工二标项目部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白洋淀大道馨雅公寓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炜航

联系电话:186*****995

电子邮箱:eebxajdwz@163.com

8.采购附件

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新区启动区主次市政道路机电及附属工程施工二标项目部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2022年04月13日


,雄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市政道路 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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