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广场低压电缆招标公告
高速广场低压电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广场项目已由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济发改投资[2012]5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高速西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低压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整体概况:山东高速广场项目与大剧院组成“岱青海蓝”建筑景观,为三座塔楼组成,总建筑面积约38.91万平方米,1#塔楼高度为110米,为办公;2#塔楼高度为200米,为五星级酒店及办公;3#塔楼高度为150米,为商务办公。
2.2项目地点:济南市槐荫区。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无卤低烟电缆和柔性矿物绝缘电缆NG-A(BTLY)的使用范围为1#、3#塔楼商业及车库的低压配电系统中的电力线路。
其中,铜芯无卤低烟耐火辐照交联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电力电缆11679米、绝缘穿刺线夹366个,控制线缆42米;柔性矿物绝缘电缆NG-A(BTLY)6669米,预分支柔性矿物绝缘电缆31162米,预分支电缆中间分支接头406套,柔性矿物绝缘电力电缆终端头638套。具体数量以清单为准。
2.4供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20日内供货到工地现场指定位置。
2.5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一标段: 无卤低烟电缆
二标段:柔性矿物绝缘电缆NG-A(BTLY)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无卤低烟电缆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1亿元(含)以上【注册资金为其他币种的,由投标人按企业注册时的汇率进行折算,并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3.1.2本次投标的无卤低烟电缆须具有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3.1.3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其所生产品牌无卤低烟电缆单项合同额在 300万元(含)以上的国内供货业绩【开标现场需提供供货合同原件,同时提供结算单或书面证明或收料单(此三项必须有相应采购人公章)或发票记账联原件;时间段为上述时间内签订合同并履行完毕为准】;
3.1.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原件】;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二标段柔性矿物绝缘电缆NG-A(BTLY)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1亿元(含)以上【注册资金为其他币种的,由投标人按企业注册时的汇率进行折算,并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3.2.2本次投标的柔性矿物绝缘电缆NG-A(BTLY)须具有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及NG-A(BTLY)消防部门认可的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者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国家级检验机构出具截面50mm2及以上的检验报告;
3.2.3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其所生产品牌柔性矿物绝缘电缆NG-A(BTLY)单项合同额在300 万元(含)以上的国内供货业绩【开标现场需提供供货合同原件,同时提供结算单或书面证明或收料单(此三项必须有相应采购人公章)或发票记账联原件;时间段为上述时间内签订合同并履行完毕为准】;
3.2.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
3.2.5信誉要求: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原件】;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9 月 2 日至2014年 9 月 6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在济南市槐荫区腊山河西路与日照路交叉口东南角山东高速广场项目部C101室持以下资料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一标段需提交:
4.1.1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为其他币种的,由投标人按企业注册时的汇率进行折算,并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4.1.2本次投标的无卤低烟电缆须具有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4.1.3类似业绩合同:
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其所生产品牌无卤低烟电缆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国内供货业绩合同【时间段为上述时间内签订合同并履行完毕为准】;
4.1.4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的信誉承诺【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4.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二标段需提交:
4.1.1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为其他币种的,由投标人按企业注册时的汇率进行折算,并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4.1.2本次投标的柔性矿物绝缘电缆均须具有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及NG-A(BTLY)消防部门认可的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者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国家级检验机构出具截面50mm2及以上的检测报告;
4.1.3类似业绩合同:
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其所生产品牌柔性矿物绝缘电缆NG-A(BTLY)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国内供货业绩合同【时间段为上述时间内签订合同并履行完毕为准】;
4.1.4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的信誉承诺【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4.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注:领取招标文件时,上述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留存给招标代理单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9月 29 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开标厅,济南市马鞍山路2号南郊宾馆1号写字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4 投标截止时间止,第一标段投标人少于5个的或第二标段投标人少于3 个的,招标人将对不满足投标人个数的相应标段重新招标。
6. 资格审查方式
6.1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资格后审。
6.2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
7.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高速西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槐荫区腊山河西路与日照路交叉口东南角山东高速广场项目部
联 系 人: 刘希霖
邮 编:250300
电 话:****-******** 、****-********
代理单位: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马鞍山路2号南郊宾馆写字楼2楼
联 系 人:丁晓、高扬、陈晓明
邮 编:250002
电 话:****-********
电子邮件:guoguanjin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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