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石期市供电所建安工程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永州石期市供电所建安工程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永州石期市供电所建安工程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招标代理: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湖南省电力公司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永州石期市供电所建安工程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永州石期市供电所项目已由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以湘电公司函后勤【2014】15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816 m2,建筑面积约693 m2;新建供电所生产营销楼采用砌体结构,建筑层数为两层,高度为7.5米;
2.2招标范围:供电所主体建安工程、营业厅装饰及安装工程、室内外附属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东安县石期市镇G207国道旁
2.4工期要求: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7建设单位: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永州供电分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含特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的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日至2014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在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套,售后不退。
5.3 本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9月23日 9 时30分,地点为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379号康园会所三楼西侧)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电力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388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379号康园会所三楼西侧
联 系 人:魏可心
电 话:****-********
传 真:****-********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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