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博大油气开发部2022年临时试采、除砂器及闪蒸气回收运维一体化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博大油气开发部2022年临时试采、除砂器及闪蒸气回收运维一体化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博大油气开发部2022年临时试采、除砂器及闪蒸气回收运维一体化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ZY22-XJT18-FK057-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博大油气开发部目前处于上产阶段,新井投产较多,单井投产初期,生产流体内存在改造液、压裂砂、泥浆等,为降低下游处理站运行风险,投产初期需配套临时试采及除砂器,降低地面系统及场站的负面影响;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提质增效及安全环保工作,通过单井闪蒸气回收,解决天然气资源浪费及环保问题。按照开发部要求,对新投产单井配套临时试采、除砂器及闪蒸气回收运维一体化技术服务。
2.2 招标范围:
为博大油气开发部提供临时试采、除砂器及闪蒸气回收运维一体化技术服务,
预计工作量为2-15口井,预计每口单井周期1-3月,实际工作量根据现场情况而定。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2.4.施工地点:博大油气开发部所辖区域。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证书扫描件。
3.2人员配备:
拟投入本项目至少1个小队,每个小队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少于8人,须全部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队长或主操必须大专及以上学历;队长具有至少3年类似工作经验,主操具有至少2年类似工作经验,其他人员具有至少1年类似工作经验。
提供资料形式:
(1)对应人员清单(工作简历等资料);
(2)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由政府的社保部门出具,缴费时间: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
(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证明扫描件;
(4)对应小队队长或主操的学历证书扫描件。
(5)提供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3设备要求:
拟投入该项目的作业设备至少两套,每套设备包括(高压计量分离撬(设计压力16-25Mpa)和低压计量分离撬(设计压力1.6Mpa)(或高低压一体计量撬设计压力:高压16-25Mpa,低压1.6Mpa)、加热装置撬、常压环保罐及装车撬、注醇撬(设计压力不低于16MPa)、设备性能满足附件:《设备配置表技术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①拟投入设备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型号、关键性能参数);②设备照片;③设备铭牌;④提供对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或租赁合同。
3.4业绩要求:
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临时试采或闪蒸气(天然气)回收等相关技术服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对应业绩结算或发票扫描件。
3.5财务要求:/。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19-2022)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04月14日08:00至2022年04月20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javascript:IndexMain.showMai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6日10时1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 。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
邮 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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