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永新芦溪10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内容为准)招标公告
中节能永新芦溪10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内容为准)招标公告
中节能永新芦溪10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永新芦溪10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二、标段(包)编号:202*****020139*****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建设规模:中节能永新芦溪10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容量为100兆瓦,新建220kV升压站、15MW/15MWh储能系统、配电楼、综合楼及附属消防、环保、生活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配电楼内部安装电气一、二次设备及监控后台。电站本期以6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后接入升压站,新建220kV线路长度约10km,接入华能永新县莲洲乡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详见《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中节能永新县芦溪乡100MW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及配套储能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的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七、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总承包工程内容为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以及100兆瓦运维相关附属设施及工具采购(不含组件、组串式逆变器、15MW/15MWh储能系统采购,以上设备为甲供设备)。具体包括:工程由组件支架基础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起点至接入华能永新县莲洲乡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包含220kV线路、升压站、配电楼、综合楼及附属消防、环保、生活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等,实现所有设备满负荷带电安全稳定运行120小时(或15天)并完成全部消缺工作(含并网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及调度、通信协议、通信线路开通办理、防雷检测、消防验收、甲供设备及材料到货验收等)为终点,并按照并网调度协议要求完成电站涉网试验(机组及无功补偿设备建模、高/低电压穿越、有功/无功功率控制、电能质量、电压/频率适应能力、一次调频等相关测试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供电等要求;包含本项目所涉及所有的勘察费、设计费、设备材料采购费(不含甲供设备),建筑安装工程费(含本项目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试验、卸货、场内运输、保存、管理及工器具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含储能系统设计、施工、调试、试验、测试、验收等相关费用;含甲供设备及材料运送至承包商指定合理地点,承包商组织查验并签收,甲供设备及材料的卸货、堆场及二次倒运、保管、拆装、安装所需配件和安装费用等由承包商负责),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保险费(含甲供设备及材料)、税费及相关手续费等(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并网、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勘察、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并且最终由业主方确定,本项目接入华能永新县莲洲乡农光互补光伏项目时,如需要其停电配合,承包商须向其赔偿停发电损失)。承包商签收甲供设备后等同于承包商对甲供设备的技术性能、产品质量等已认可,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移交给业主签收前出现的损失及损耗由承包商赔偿;甲供设备安装所需其他零件由承包商提供,并网线路建设前必须完成的手续,由承包人完成并承担费用。其他未详细列出但属于本项目不可缺少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八、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芦溪乡。
九、工期要求:
1.计划并网日期:2022年11月30日前全装机容量并网。
2.计划工期:2022年5月28日前开工,2023年3月30日前竣工验收,总工期306天(开工当日不计入总工期)。
十、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中的其中一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2019年、2020年均盈利不得亏损(以利润表中净利润值为准),提供投标人2019年及2020年(2020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3.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至今满足以下两项业绩要求其中一项:
1)投标人具有15个单个容量不低于10兆瓦的独立光伏电站设计业绩,且所提供的设计业绩均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设计范围、签字盖章等信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设计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承诺书。联合体投标时,设计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设计工作且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2)投标人具有累计容量500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设计业绩,且所提供的设计业绩均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设计范围、签字盖章等信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设计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时,设计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设计工作且具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至今满足以下两项业绩要求其中一项:
1)投标人具有5个单个容量不低于10兆瓦的独立光伏电站施工业绩,且所提供的施工业绩均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施工业绩须为已完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施工范围、签字盖章等信息)及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提供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时,施工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施工工作且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2)投标人具有累计容量200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且所提供的施工业绩均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施工业绩须为已完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施工范围、签字盖章等信息)及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提供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时,施工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施工工作且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4.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5.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本条规定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为准。
6.其他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2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本条规定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其他要求”6.2条为准。
6.3投标人自2021年5月1日(含)至今不存在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处罚,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十一、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3日到2022年04月18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文件递交菜单(http://www.ebidding.cecep.cn/TPBidder)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十五、开标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5月05日 09时30分
(2)开标地点: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
(3)开标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投标人须持数字证书(CA)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远程解锁及开标确认操作。
十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元
(2)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3) 保证金账号:收款账户名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园支行
收款账号:015*****05601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 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须知》(http://www.ebidding.cecep.cn/)。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锁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3)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928-0095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对外公开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 |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68号冶金设计大厦11楼 |
联系人:戴露儿 | 联系人:孔姣姣 |
电话:010-******** | 电话:0931-******* |
邮箱: | 邮箱:LYZB1112@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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