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建设工程施工比选招标公告
法庭建设工程施工比选招标公告
本项目经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川发改投资[2007]376号文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备案号为 宜县发改[2007]比选备案第04号。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一、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 (项目业主) 宜宾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 宜宾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宜宾县观音镇、柳嘉镇
实施时间 拟于2007年6月开工,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建筑面积:观音法庭约580平方米;柳嘉法庭各约500平方米
建设资金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其他
二、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
施工1 宜宾县观音、柳嘉法庭建设工程
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施工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资质三级 ;
3.其他要求:
具备安全生产认可证 。
4.本项目 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 2007年05月14日起至 2007年05月17日15时截止。
五、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07年05月18日09时00分,在 宜宾县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室(县政府办公楼五楼)公开举行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 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邀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的同时,也邀请已报名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自愿到现场监督随机抽取活动。
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宜宾县人民法院
地 址: 宜宾县柏溪镇
联 系 人: 李主任
联系电话: 139*****527
传 真: ****-*******
电子信箱(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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