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土地资源配置方案编制(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土地资源配置方案编制(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3 23:5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土地资源配置方案编制(二次)。
预算金额:300万元。
最高限价:300万元。
采购需求:
对昆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报建范围内沿线土地进行梳理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潜力摸查与评估、TOD综合开发策略、市场分析与经济测算、土地资源配置方案。对第三期建设规划项目沿线800米范围内用地情况进行摸排,提出土地资源配置方案,确保配属的土地资源开发收益满足第三期建设规划项目的资金需求,如沿线800米范围内用地评估后可开发收益无法覆盖资金需求,应进一步扩大摸排范围。最终形成《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土地资源配置方案》报告,并提供第三期建设规划报批前后的相关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土地潜力摸查与评估
对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项目沿线800米范围内地块的用地现状、土地性质、土地权属、规划条件、出让情况、城市总体规划、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情况等信息进行实地现状调研和系统调查,进行资料收集与整理,再结合批供地情况、在建和拟建项目情况、周边区域土地交易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构建土地潜力评价体系,评估整体开发潜力,优先筛选具有批供条件和开发改造潜力的用地作为配置土地。如上述范围内配置土地不能实现对第三期建设规划项目的资金全覆盖,应扩大土地摸查范围。
2.TOD综合开发策略
结合昆明房地产的市场情况及TOD发展背景,并参考国内轨道交通TOD项目开发先行城市的经验,分析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项目沿线地区发展现状及趋势,协调昆明市“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的TOD综合开发要求,提出沿线TOD综合开发策略,要求从土地一级整理情况、物业开发强度、开发业态、开发指标、开发周期等维度进行分析,提出的开发策略应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和可实施性。
3.市场分析与经济测算
通过对昆明房地产市场的调研与分析,研判配属地块区域未来的发展趋势,调查现状土地价格,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科学、合理的地块规划指标,对地块价值进行评估和测算。基于第三期轨道建设规划投融资模式及市场发展趋势分析,构建筛选配置土地资源的经济测算模型,估算第三期建设规划项目资金需求对应所需的土地总规模。
4.土地资源配置方案
结合估算第三期建设规划项目所需土地总规模、土地潜力评价结果及沿线TOD综合开发策略多个角度制定土地资源配置比选方案,最终确定配置用地红线范围,结合轨道建设时序与轨道建设资金需求,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及开发时序建议。
合同履行期限:该项目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昆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获得批复止。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出具土地资源配置方案(初稿),90日历天内完成土地资源配置方案(最终稿)并满足规划报批要求、并配合完成规划报批。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研究院(所)、社会团体等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或说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法人(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其他组织)提供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自然人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人(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其他组织)提供①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提供新成立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提供新成立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投标人须: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②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2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人数不超过2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牵头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项目负责,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自行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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