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两违巡查辅助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市容两违巡查辅助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市容两违巡查辅助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天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TS[GK]*******、市容两违巡查辅助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市容两违巡查辅助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5-05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S[GK]*******
项目名称:市容两违巡查辅助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1304-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 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 2(年) | 否 | (一)服务内容1、市容巡查整治至少包括以下互相制约独立岗位:1.1、负责辖区内的市容市貌巡查工作;1.2、劝导、规范辖区内市容市貌、实现辖区市容市貌的整洁规范;1.3、市容巡查频率要求每天上午至少巡查一次,下午至少巡查一次,包括主干道、次干道、支线、村镇道路,对巡查过程中对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况的事件进行劝阻并拍照记录。1.4、其他城市管理事项。1.5、镇政府交代的其他应急保障工作。2、“两违”日常巡查、拆除及应急保障至少包括以下互相制约独立岗位:2.1、在本辖区内出现的无合法审批手续进行非法占地建设行为;非法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建设的行为,包括未经批准进行设施农业建设的行为(如:猪栏、鸡舍、鱼虾池及其他养殖场等)。2.2、在本辖区内出现的未取得规划许可的行为(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审批许可范围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包括围墙、户外广告设施等)。2.3、在本辖区内出现的未取得临时建设许可或者超过临时建设许可审批期限的临时建设,包括非法屋顶搭盖、活动板房、路边摊点等。2.4、在本辖区内出现的与河道、湖泊、水库保护和水工程运行管理无关移机未经批准使用海域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包括非法渔业生产(渔排、网箱养殖等)。2.5、在本辖区内出现的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养护、养护需要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等。2.6、落实“四到场”制度,加强房屋批后监管。2.7、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图斑整治后的巡查监控。2.8、“两违”日常巡查、频率要求对包管片区每天上午至少巡查一次,下午至少巡查一次,对巡查过程中对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况的事件进行劝阻并拍照记录。拆除及应急保障服务要求根据镇治违办和执法中队指令,依法对“两违”行为进行拆除和拆除保障,对拆除过程进行拍照记录并汇报采购人执行情况。2.9、镇政府交代的其他应急保障工作。3、辅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使下列职权:3.1、市容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使处罚权;3.2、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使处罚权;3.3、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行政处罚权;3.4、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3.5、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3.6、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3.7、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流动商贩的行政处罚权;3.8、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机动车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3.9、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3.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以及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二)服务要求1、工作要求1.1根据购买事项的服务量、服务内容以及完成工作所需要的服务人员进行设置。投标人须承诺配置不少于57名市容两违巡查辅助人员上岗工作。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2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18:00,双休及节假日应安排值班人员,具体作业时间由采购人或使用部门安排。1.3服务人员应根据每日工作情况填写工作记录表,形成报告,并于24小时内上报至采购人。1.4服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法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人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指挥、管理和调度。1.5所有服务人员的服务岗位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计划安排,如确实需要变动,须报请采购人同意;1.6服务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人拟定的预案处理紧急情况。1.7服务人员在执行任务时,若遇到大规模的阻拦,妨碍任务执行,应第一时间通知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不得在现场出现口角冲突、肢体接触冲突等行为。2、鉴于采购人需购买的服务内容专业性较强,工作强度大,为确保中标人安排的工作人员能够较好的处理好工作,中标人安排的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2.1服务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2.2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无违反计生政策;2.3书写字迹端正,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2.4能够吃苦耐劳,能够适应加班及户外工作。 |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信用承诺制”要求描述: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填写项目包或品目号)。节能产品,适用于(填写项目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填写项目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填写项目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填写项目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填写项目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填写项目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项目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4-14 10:00至2022-05-04 17: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5-05 13: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镇口路8号
联系方式:186*****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天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港中路1690号万翔国际商务中心3#806室
联系方式:187*****4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苏
电 话:187*****425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天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天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04-1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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