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信州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现决定对信州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的全过程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根据饶建发【2019】177号文件规定,采用随机摇号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信州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万元。

3、招标范围:信州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

4、代理服务费:暂定价7.62万元,最终以财审价为计算基数,按饶信投字【2021】25号据实结算,由招标人支付。

二、投标报名条件及递交的材料

1、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工程招标代理的企业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代理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2、需递交检验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报名及出席开标会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

(4)为保证项目实施的延续性和流畅性,投标单位出席开标大会以及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且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2年以上(含2年)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经验,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及2年以上(含2年)在其单位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另请各报名申请人在开标前下载并注册好“江西人社”APP,以便开标现场查验社保,外省报名申请人下载各自省份的人社类官方APP,无法现场查询的无效。(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必须为原退休单位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5)业绩材料:企业在开标前36个月内(以施工中标公告时间为准)具有房建项目招标代理业绩,工程建安费在*****万元及以上(达到80%即可)。本业绩需提供代理中标通知书原件、代理合同原件及招标代理项目施工中标公告网上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挂靠企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7)提供报价承诺函(格式自拟)

(8)中标履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供一份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三、项目报价

1、本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暂定价7.62万元,最终以财审价为计算基数,按饶信投字【2021】25号据实结算,由招标人支付。

2、付款方式: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四、开标时间

招标人定于2022年4月20日15时00分,在信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所有参加的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及材料出席本次招标会。本次招标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五、随机抽取流程

1、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签到报名。

2、开标会开始,招标人主持召开开标会,宣布开标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3、招标人随机抽取中标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人查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资料,响应招标公告要求的为有效投标人,未响应的,其投标无效,则重新抽取。

5、招标人当场宣布中标人。

6、招标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二)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调查,若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人中标后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招标人:信州产业园管委会

联系人:凌振华,联系电话:158*****940


2022年4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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