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长三角一体化县域城镇提升改造-圣溪路(双桥路-团结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广德市长三角一体化县域城镇提升改造-圣溪路(双桥路-团结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 | 名称:广德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广德市档案馆3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夏先生;199*****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桃州镇新城区中雅蓝色公馆西4单元1507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女士;0563-*******、180*****039 |
项目名称 | 广德市长三角一体化县域城镇提升改造项目-圣溪路(双桥路-团结路)道路工程 |
项目编号 | GDS-GC-GK-******* |
开标时间 | 2022年4月12日9时00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艺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188号银杏尚郡小区8幢701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玖拾陆万陆仟捌佰柒拾柒元贰角捌分(¥*******.28) 工期:15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18分 |
项目负责人:江欢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9354皖建安B(202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鼎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金坝办事处金坝街道松林村喇叭口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玖拾陆万柒仟零壹拾壹元整(¥*******.00) 工期:15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18分 |
项目负责人:陈邦勇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2332皖建安B(202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益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长丰县义井乡义井社区合淮路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玖拾陆万陆仟壹佰捌拾肆元陆角壹分(¥*******.61) 工期:15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17分 |
项目负责人:胡晓琳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9214皖建安B(201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安徽艺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鼎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得分均为98.18分。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规定:“当出现多家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以诚信评分高的优先”,故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安徽艺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安徽鼎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安徽艺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诚信评分为50.06分(项目特征信用分),安徽鼎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诚信评分为50.00分。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苏州绿如茵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投标被否决。 |
公示时间 | 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18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199*****1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180*****039。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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