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路灯节能改造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

新干县路灯节能改造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

  投诉人:江西凌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洋仑联系电话:138*****925

  授权代表:周永翌联系电话:137*****889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丰区凤凰东大道479号11栋1-803被投诉人1:江西百纳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3*****767

  地址:新干县城北物流园13栋109号

  被投诉人2:新干淦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796-*******

  地址:新干县滨江大道城投大楼

  投诉人对江西百纳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新干县路灯节能改造采购项目(赣百纳采政采字2021-049号)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1年8月24日向新干县财政局采购办进行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第四章评标办法 技术分加分项1.所投LED灯具使用的灯珠在100度以上环境温度下,通入350mA以上电流,经5000小时以上持续点亮,平均光通量维持率>97%的,得6分;(评审依据: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NVLAP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佐证)。此项分值过高,存在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或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与采购需求不相对应的情形。

  投诉事项2:第四章评标办法 技术分加分项4.所投LED灯具企业取得CQC产品认证证书的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佐证)。用此证书作为加分项不合理,且评分较高。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与履行合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有指向特定供应商,排斥中小微企业的嫌疑,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3:第四章评标办法 技术分加分项5.所投LED灯具企业取得中国节能认证产品认证证书的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佐证)。具有倾向于某大型企业,有排斥中小微企业的嫌疑,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限制、排斥了潜在投标人。

  投诉事项4:第四章评标办法 商务分企业实力1.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以上每满足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以上证书可作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但将上述认证证书列为评分因素,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与实际履行合同能力无关。不符合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定。评审因素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不相适应,也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质量无关。评分办法中体系认证设置不合理且分值设置过高,排斥了潜在投标人及歧视中小企业。

  投诉事项5:第四章评标办法 商务分企业实力2.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奖项颁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技术创新类或技术进步类奖项的得2分。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6:第四章评标办法 商务分企业实力3.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奖项颁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所完成案例获得全球半导体照明示范工程项目的得1分;4.所投产品制造商光源或灯具获得省级单位颁发的照明科学技术成果证书的得2分。5.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灯具类相关研发能力的得1分。(评审依据:提供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佐证)具有倾向于某大型企业,有排斥中小微企业的嫌疑,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限制、排斥了潜在投标人。

  路灯节能改造采购项目技术参数指向特定产品,明显存在指向性,内定性、排他性,无法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平性,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二、调查、论证情况及处理决定

  2021年9月2日,新干县财政局采购办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在新干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就投诉人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同时也组织了相关部门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结论如下:

  针对投诉1结论为:投诉事项不成立。

  光通量衰减率是衡量LED路灯寿命的重要指标,能够体现灯具质量及节能成效,此评分项就是衡量此指标的评审因素,符合采购人的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采购需求。

  国家目前对此项技术指标检测没有出具正式执行标准,但国家标准《LED封装-长期光通量和辐射通量维持率的推算》意见稿强调:本标准推算方法所使用的测试数据,按照ANSI/IESLM-80-15的方法收集所得。规范性引用文件:ANSI/IES LM-80-2015IES认可的方法:LED封装,阵列和模块的光通量和颜色维持率的测试方法。

  该项技术指标检测满足国际上通用的LM80标准,而NVLAP是该标准的国际统一能效认证标志。目前,不管是国内还是国际上的光源(灯珠)厂商对灯珠进行寿命测算,均按照NVLAP资质的LM80标准进行检测。

  此加分项并未指定检测机构,且国内具有NVLAP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众多,故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二、投诉事项2结论为:投诉事项不成立。

  CQC产品认证证书是被国家级认证机构认证为安全的、符合国家响应的质量标准。为保证产品质量,制造商需具备CQC(中国质量认证)标准,并非唯一性。此认证不是路灯的强制性认证,且该项为评审因素与所提供的货物质量或履约服务相关,作为评审因素符合政府法规要求。

  三、投诉事项3结论为:投诉事项不成立。

  中国节能认证产品认证表明企业产品更加符合节能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采用节约、环保的照明新技术,本项目改造的重点就是节能,与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里的产品无关。产品制造商通过节能认证标准,就能够保证产品的节能质量,与项目实际需要相符。

  四、投诉事项4结论为: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体系认证”,可以证明获证主体在产品质量管理、环境保护及员工健康保护等方面的能力。通过此类认证体现了企业对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的能力,是国内的通用认证体系。符合项目实际和合同履行需要,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五、投诉事项5结论为:投诉事项不成立。

  该评分项与产品制造商的技术或服务水平有关,符合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要求。

  六、投诉事项6结论为:投诉事项不成立。

  企业能够获得省级或全球相关的奖项,可以证明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生产研发能力。

  全球半导体照明示范工程由国际半导体照明联盟(ISA)颁发,它是一个非营利性的非政府组织,由全球半导体照明领域区域性联盟、协会/学会、著名公司及知名学府组成的国际性产业组织。2014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中村修二为ISA顾问委员会联合主席,2014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HiroshiAmano为ISA顾问委员会成员。ISA现任主席为中国科技部原副部长曹健林博士。ISA目前主要有两项常年进行的全球公益性专业评选活动:全球半导体照明示范工程100佳、全球半导体照明年度新闻。2019年评选了“全球半导体照明突出贡献奖”,该奖项是全球半导体照明领域的最高奖项,旨在表彰奖励为全球半导体照明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在国际照明领域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公信力。

  获得奖项的单位众多,本评分项是对实施单位履约能力择优加分,并不是资格条件或符合性要求,故作为加分项不存在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七、投诉事项7结论为:投诉事项不成立。

  本项目要求芯片使用硅基黄光LED,经查目前市场上能够使用硅基黄光LED芯片技术的生产厂家众多,不存在唯一性。

  基于调查及专家论证,本机关做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权利告知

  投诉人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新干县人民政府或吉安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新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新干县财政局

  2021年9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能改造 处理 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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