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房地产集团新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西宁房地产集团新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房地产集团新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项目(项目名称),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西宁房地产集团新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青海浩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新旭物业服务各小区
2.2服务期限:2年
2.3 分包数:1个包
2.3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预算额度:建筑垃圾清运:25方车型840元/车、15方车型600元/车、10方车型295元/车(如有其他车型,也可自行报价);生活垃圾清运:******.00元/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 西宁市生活垃圾准运证、西宁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西宁市建筑垃圾准运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营业执照中应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3.3 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 询比文件的获取(因疫情原因影响,采用网上报名)
4.1 请派代表于2022年04月15日至2022年04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扫描后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4.2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包,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 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华祥大厦8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房地产集团新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新民街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971-*******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浩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华祥大厦8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971-*******
邮箱:qhhaoxiang@163.com
青海浩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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