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集美区局户外广告灯箱制作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14年集美区局户外广告灯箱制作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福建省烟草公司厦门市公司对厦门市烟草公司2014年集美区局户外广告灯箱制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采购,欢迎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

1.项目编号:厦烟采购[2014]079号

2. 采购内容:厦门市烟草公司2014年集美区局户外广告灯箱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采购)(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服务时间为二年。

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广告发布。

4.合格报价人的要求:
(1)报价人须是具有户外广告灯箱设计、制作资质的国内注册广告代理单位(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具有上述“采购内容”所规定的资源,且具有该资源的代理资格(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此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注:未符合以上要求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5.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4年9月3日起至2014年9月9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到厦门市集美区月美路月美嘉园8-15号厦门市烟草公司集美区分公司综合办领取采购文件,必要时,可以联系邮寄或接收采购文件电子版。

6.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文件应于2014年9月11日上午8:30(北京时间)前送至厦门市集美区月美路月美嘉园8-15号厦门市烟草公司集美区分公司综合办,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邮寄的以签收时间为准。

7.评审时间、地点: 2014年9月11日在福建省厦门市湖光路66-67号鑫诚大厦评审。

8.报价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报价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以书面形式(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邮寄到厦门市集美区月美路月美嘉园8-15号厦门市烟草公司集美区分公司综合办。逾期则表示参与报价的有关各方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内容。

9.有关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补充),采购人会在福建省烟草网(http://www.fjycw.com)、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fjtic.com.cn)上通知,请潜在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 凡有意参加本次报价的潜在报价人可凭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向采购人领取采购文件。潜在报价人领取采购文件应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领取采购文件时的报价人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名称一致,本公司不接受未领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报价人报价,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采购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11、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福建省烟草公司厦门市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月美路月美嘉园8-15号厦门市烟草公司集美区分公司综合办
联系电话:****-*******
联系人:高健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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