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设计招标公告
地块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希地闽招(2014)第(012)号
1. 招标条件
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希地闽招(2014)第(012)号(招标编号)的J2014P02地块项目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集发展备案(2014)0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J2014P02地块项目设计 ;
2.2. 建设地点:集美区11-08杏滨片区杏林西路与西滨路交叉口东南侧 ;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5156.668平方米,地上商业建筑总面积不超过11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500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16038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人民币7200万元;
2.5.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2.6.2. 内容:建筑工程设计(含单体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公共部分装修设计,及红线内的总平、道路及管网等室外工程设计,不含基坑支护、燃气设计)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持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需满足与本工程对应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对人员配置的要求)资质。(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要提出勘察的资质要求)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___(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预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4 日至2014 年9 月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 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1三楼)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记名投票法、排序法、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汇入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电汇和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2万元)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 年 9 月15 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4 年10月9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1三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72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138.77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公司 ;
联 系 地 址:厦门市杏林杏东路43号 ;
法定代表人:王智 ; 项目授权委托人:小陈;
联 系 人:小陈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邮政编码:361000 ;
招标人代理机构: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厦门市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507室;
法定代表人:梅春晖 ; 项目授权委托人:蔡旭东 ;
联 系 人: 蔡旭东 ; 电话: ****-******* ;
传 真:****-******* ; 邮政编码: 361004 ;
10、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
帐户名称: 厦门银行杏林支行 ;
帐 号: **************** 。
缴交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提交前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 ;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1三楼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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