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海原县“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4 15:4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海原县“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21]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政府、社会融资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法人为海原县中源农村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天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涉及海原县17个乡镇和甘盐池管委会共150个行政村。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工程网:改造阀井1329座,改造联户水表井2531座,改造蓄水池附属设施410处。
(二)信息网:
1.自动化监控系统
(1)泵站监控系统。配套及提升改造43座泵站的自动化 监控系统,其中水源加压泵站30座,管网加压泵站13座。
(2)蓄水池监控系统。新建及提升改造470座蓄水池的自动化监控系统。
(3)输配水管网监控系统。配套输配水管网监控点373处,其中主干管及分干管分水口流量监控点97处,管道压力监测点l28处,入村分水口监控点148处。
(4)入户计量系统。本次安装智能物联网居民入户水表*****套;安装企事业单位用户水表200处,其中: 大口径智能水表160处,超声波水表40处。
(5)水质监测系统。配套水质在线监测站18处,配套相应监测设备。
2.通信网络系统
本工程水源、水厂、泵站、 蓄水池、输配水管网拟采GPRS/3G/4G 等无线通信方式;水表采用窄带物联网通信方式;调度中心采用租用固定专线通信方式。
3.调度中心
本次涉及海原县总调度中心1处,水务工作站20处,配套工作站、操作台、大屏等相应设备。
4.业务应用系统
本次在已有“互联网+人饮”业务应用系统的基础上,结合海原县城乡供水业务需求,对已有业务应用系统进行升级完善,主要包括: 交接班管理、 智能水表分析、大屏分析展示、报修管理、移动端适配、系统界面优化等内容。
5.系统集成
系统集成涉及与水利厅信息化系统的纵向集成和与海原县其他信息化系统的横向集成。其中: 纵向集成主要包括与水利数据中心的集成、与宁政通平台的集成、与水利GIS平台的集成等;横向集成主要包括与本项目自动化监控系统集成、与现有业务应用系统(城乡供水管理平台、水厂自动化监控系统等)的集成,以及与海原县内其他信息化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
6.安全体系
本项目网络安全系统保护等级为三级。
(三)服务网
结合现有供水服务方式,构建网上营业厅、应急中心以及便民服务端等“线上”服务系统。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海原县“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EPC总承包。
(1)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相关报建报批设计文件、总平面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技施设计说明)和工程竣工验收前全程跟踪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
(2)设备采购及安装:该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含自动化和信息集成)及安装调试。
(3)施工范围: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工程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试运行及运维服务等内容。
(4)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及其他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资质甲级,可从事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总承包业务。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4)设计负责人具备全国注册类资格证书及高级职称。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20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若以保函形式缴纳,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9日上午10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汽车大世界对面)。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
6.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中源农村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海原县城镇南二环
联 系 人:李海利
电话:134*****06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40号楼
联系人:张永鹏
电话:0951-*******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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